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根据《中华人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起至20231231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局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公开政府信息89条,公开的主要类别为财政预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采购、行政许、依申请公开回复等信息内容。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综述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我主动公开信息情88条。其中包括财政预决算信息、领导和职能职责信息、行政许可信息、政府采购监督信息财政直达资金信息、惠农惠民资金信息建议提案信息、政策问答库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回复信息情况

规范依申请信息受理、办理、答复各环节工作流程;2023年收到自然申请公开信息1条,已按照规范流程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梳理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对栏目设置进行了优化对发现的信息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三是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信息公开实务培训,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答复。

四)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调整规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预决算信息公开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明确科室人员具体责任分工,切实加强信息公开的质量。足额保障运维经费预算,并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日常网站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发的直达资金文件存在用词错误二是公开的政府采购文件和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清单引用的法律条例未使用全称;三是微信公众号存在解答咨询问题不及时的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工作举措,增加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网站布的信息进行严格核对,同时注重附件内容的审核和把关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保持政民互动渠道畅通,内容更新及时,增强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2023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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