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经济信息委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日期:2024-04-28

永川区经济信息委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按照《永川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若干措施》(永生环委办发【2024】6号)要求,根据《区级有关部门和镇街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规定,形成了区经济信息委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现予以公开:

1. 负责拟定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工业污染控制政策。承担工业和信息产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

2. 牵头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改造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3. 督促全区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4. 负责督促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负责淘汰落后燃煤机组。

5. 负责组织推广应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6. 指导推进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

7. 负责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

8. 负责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9. 鼓励企业对原有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智能化生产水平,推动企业参加清洁化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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