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委员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4-04

  201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永川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全面深化区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12年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2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2012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组织建设,确保领导有力

  我局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加强民主政治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为强化领导组织,我们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交通工作实际,进一步调整充实了领导力量,成立了以区交通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有专门领导管、专门人员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局面,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一是认真学习、对口分工。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单位和科室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永川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区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将上级的工作要求进行了传达,明确了各单位和科室的工作任务,对各项应公开内容和栏目进行了对口衔接,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明确责任、强化意识。充分落实责任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科室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同时,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大力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意识,将区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三)注重宣传,监管结合

  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大力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重要的宣传渠道,在门户网站开设了交通局页面,设立了政务信息、交通服务、交通快讯、机构信息、互动交流等栏目,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实行上网发布。着力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在交通服务栏目开设了办事指南、客运查询、公开电话、表格下载和交通法规子栏,使广大群众在网上就能知晓待办事件的注意事项,提前准备好各类资料,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缩短百姓办事时间。

  二是通过制作政务公开栏、设立监督台、监督信箱等多种形式,把各单位、科室工作人员及职责分工等内容在各单位上墙公开。把各行政审批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等制作成办事流程图,张贴在行政服务大厅和各单位办事窗口,公布公开咨询电话,让老百姓对交通工作有详细的了解。

  三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在局政务公开栏内制作了《首接首问示意图》,将局各科室、单位首问职责和主管人员作了详细的说明,使当事人在办事时能找到人、找对人。同时,建立严格的接待、登记、督办、反馈制度,实行谁接待、谁负责协调处理,直到全部事项办理完毕。对于所接待办理的每一件事进行建档,当时没有解决的,要耐心向当事人说明情况,事后要及时把处理情况告知当事人,做到每一件事都能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四是实行限时承诺制。各单位办事窗口把办理手续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和办证费用、时限等。对于各办事窗口的办理项目严格明确时限,逾期未办结的,要严厉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为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我们在路政、水运、客运、综合执法等窗口单位推行服务承诺制,向社会公开我们的服务承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是坚持听证会制度。对交通发展规划、客运线路投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在正式实施和公开前,主动邀请各方面专家和群众进行听证,集中民意,确保决策更加科学民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永川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交通机构设置方面的3条政府信息、政府文件方面的14条政府信息、交通工作动态方面的121条政府信息、招投标方面的212条政府信息、行政许可方面的32条政府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同时,我局还通过新闻媒体、橱窗展板、交通服务热线等渠道公开涉及交通行业的各类信息3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产生后存在公开不及时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在2013年将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监督机制,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201212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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