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4-04

  2015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永川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关于印发2015年永川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5]83号)等文件要求,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相应程序公开各类应公开信息。2015年,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32条,其中:公告公示类信息2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96条,其他公文类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类信息10条,建议提案办理公开类信息4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未发生不予公开信息情况;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负责,业务科室积极参与,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二)健全规章制度。按照《条例》和《规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依法有据,严谨规范答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同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三)加强网站建设。加强永川区林业局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网站信息公开水平,及时完善和更新各类信息资料,方便了群众上网查阅,也方便了局机关干部上网查找和调阅。

  (四)严把信息安全关。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制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主要领导、分管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审核程序,填写《区林业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签字后方可发布。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等。为此,在以后的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是强化督促检查。加大对林业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各类文件产生之初就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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