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4-00009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3-12 发布日期: 2024-03-1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婚姻收养登记处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4-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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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3-12
发布日期: 2024-03-1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婚姻收养登记处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婚姻收养登记处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办理婚姻登记事务: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具体事务。

2.办理婚姻登记证补发事务:负责对遗失损毁的婚姻登记事项,办理婚姻登记证补发登记具体事务。

3.婚姻登记记录利用服务:为当事人办理赴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使用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提供配套服务。

4.倡导文明婚俗:宣传婚姻法律法规,使家庭成员间建立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5.办理收养登记事务: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按授权解除收养关系,为当事人办理收养关系证明提供配套服务。

6.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7.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永川区婚姻收养登记处为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拨款。核定参公事业编制4名,实有人数3人,现有退休人员共3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2.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2.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3年减少25.1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0.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4.9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2.8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3万元;支出比2023年减少25.1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0.2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9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81万元,比2023年减少2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减少20.2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项目支出53.51万元,主要用于婚姻登记专项管理、收养登记评估等重点工作,与2023年持平。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3年减少4.9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一个用福彩公益金安排的婚俗改革试点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0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76万元,比2023年减少4.14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1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本单位编制了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所有预算项目均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51万元。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按要求进行公开。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4年重庆市永川区婚姻收养登记处单位预算公开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苏光莉   联系方式:023-4978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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