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787487237E/2023-00067 发文字号: 何埂府发〔2023〕96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何埂镇 成文日期: 2023-09-04 发布日期: 2023-09-2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交通、工业、信息化;交通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787487237E/2023-00067
发文字号: 何埂府发〔2023〕96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何埂镇
成文日期: 2023-09-04
发布日期: 2023-09-2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交通、工业、信息化;交通
有效性:

何埂府发〔2023〕96号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属各部门、相关单位:

现将《“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和区道安办关于“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要求,进一步提升全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上路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行驶中规范使用安全带,上路行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加装遮阳伞(雨棚)的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党政领导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从8月起头盔佩戴率提升至65%以上。

(二)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明显提升,从8月起提升至90%以上。

(三)路面行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雨棚)拆除率明显提升,从8月起提升至90%以上。

二、强化统筹

镇党委、镇政府成立“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田强任组长,副镇长陈波为副组长,镇道安办、何埂派出所、交巡警八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道安办,由镇道安办负责人苟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工作,负责按既定目标任务和阶段步骤重点,抓好具体措施的落地实施,形成整治合力,确保工作实效。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宣传先行,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1.突出主题,开展集中宣传。以“安全第一、生命无价”“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头盔——骑行保障”等为主题,充分利用宣传片、海报、微信、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和商圈、公交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集中宣传规范佩戴和使用安全头盔、安全带,以及不私自加装遮阳伞(雨棚)等行为,引导形成社会关注支持的舆论声势。

(牵头单位:镇道安办;责任单位:各村(居))

2.抓住重点,开展源头宣传。发挥交通劝导站、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执勤执法站点等交管工作阵地,用好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宣传警示墙等传统宣传手段,动员在校学生、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参加宣传活动,发动镇村社工作人员进入社区、农村、学校、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授交通安全课、播放专题宣传片、设置展板、张贴海报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安全头盔、安全带的重要作用、使用常识,提高群众知晓度。

(牵头单位:镇道安办;责任单位:镇宣传办、何埂教办、各村(居))

3.强化劝导,开展提示宣传。重点开展单位(小区)“出门关”、站场“出站关”、学校“出校关”、农村“出村关”、城镇“出城关”的劝导提示工作,劝导工作开展率不低于90%。动员道安办工作人员、乡村路长、农村劝导员开展对居民、村民“一盔一带一伞”的检查、宣传、劝导,发现未佩戴安全头盔、未系安全带、私自加装遮阳伞(雨棚)的行为及时纠正,把好“出村关”、“出城关”。推动停车场经营单位、小区物业、学校门岗、企业保安发挥劝导作用,把好“出门关”、“出校关”。在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前,提示驾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拆除遮阳伞(雨棚)。督促客运场站、客运企业在发车前和进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关键环节,落实出站检查、提示告知制度,把好“出站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文明出行意识。

(牵头单位:镇道安办;责任单位:何埂教办、各村(居))

(二)强化部门协作,抓好驾乘人员安全措施落实

4.多措并举,配备普及安全头盔。重点推动“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企业奖头盔”、”捐赠头盔”、“企事业将安全头盔作为劳保品配发”等模式普及配发头盔。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出租车、网约车、公路客运、旅游、运输企业开展佩戴头盔和安全带示范活动,鼓励企业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答题“奖头盔、捐赠头盔、配发头盔”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头盔配置率和使用率,培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的职业习惯。各部门、村(居)要督促所属人员配备并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拆除遮阳伞(雨棚),加强示范引领,防止执法管理人员、公务人员、镇村干部不遵规守法引发负面舆情。

(牵头单位:镇道安办;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居))

5.多点联动,应拆尽拆遮阳伞(雨棚)。按照“控流入、禁止销售”的思路,深入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运营店、修理店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禁止销售或赠送遮阳伞(雨棚)。通过定点和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对主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医院、商场、学校、工地、企业等车辆集中的区域开展整治。组织力量深入到各小区车库、企业、工地开展“地毯式”劝导拆除,做到整治行动“全覆盖、全清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遮阳伞(雨棚)拆除率达100%。

(牵头单位:镇道安办;责任单位:何埂派出所、何埂市监所、各村(居))

(三)科学研判分析,加大突出违法查纠力度

6.组织专项行动,依法严格执法。坚持现场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每周常态化开展区域性集中治理行动,通过在违法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严管路段设置固定检查卡点、开展流动动态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有针对性部署查处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加装遮阳伞(雨棚)等违法行为。紧盯校车、客运车辆等重点车辆和客货运输、党政机关,加大查纠力度,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在执法中发现党员干部多次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加装遮阳伞(雨棚)等违法行为的进行严格处理,并通报所在单位。针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加装遮阳伞(雨棚)的行为,以纠正、教育为主。依托我镇道路交通“6+5”支力量在重要出村口至少设置1个流动整治点,各整治点每周至少开展2次“一盔一带一伞”专项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镇道安办;责任单位:何埂派出所、交巡警八大队、各村(居))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部署。各单位、各村(居)要高度重视,镇道安办牵头,将“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推进全年工作的重要举措,作为切实有效减少辖区安全事故的重要保障,认真研究部署,按既定目标任务和阶段步骤重点,有的放矢抓好具体措施的落地实施。

(二)严格规范执法。执法要讲究方法策略,把好执法温度和尺度,防止简单粗暴执法激化矛盾、引发炒作。要科学研判、精确查控,坚决避免因拦截不当造成驾乘人员伤亡。对暴力抗法的,要迅速严格依法查处,确保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做好信息共享。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开展共同执法。各村(居)及时做好宣传工作,并将开展的宣传活动上传至工作群,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典型案例等随时报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