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778467066P/2021-00129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临江镇 成文日期: 2021-09-15 发布日期: 2021-09-15
标题: 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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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9-15
标题: 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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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1 年 2 月 25 日,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获得者颁奖并发表重要讲话,庄严宣告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充分肯定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绩,深刻总结脱贫攻坚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深刻阐述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全市各级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国家乡村振兴局有关要求,现就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学习领会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切实做到入脑入心、真学真用。要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的重要论断,增强战胜前进道路上一切困难挑战的信心决心;要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基本经验和认识的科学总结,在今后工作中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发展;要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伟大脱贫攻坚精神的深刻阐述,大力弘扬、广泛凝聚团结奋进力量;要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明确要求,乘势而上、接续奋斗,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新的更大力量。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与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乡村振兴专题培训重点内容。

二、广泛开展宣传宣讲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在习近平总书记亲力亲为、亲自指挥下脱贫攻坚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心要实现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历史转移的重要指示,广泛宣传全市脱贫攻坚取得的显著成效和经验做法,广泛宣传脱贫攻坚楷模和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先进事迹,广泛宣传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在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做法,广泛宣传广大群众摆脱贫困后继续勤劳致富、实现富裕富足的先进典型,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两周年之际,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举办毛相林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组织开展“榜样面对面”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宣讲活动。举办重庆市脱贫攻坚展,设立“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宣传专栏,展播脱贫攻坚纪录片,推出脱贫攻坚系列主题文艺作品。

三、深入推进贯彻落实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抓好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项目化、清单化、事项化抓好落实。

(一)坚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健全落实“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及时发现、动态清零机制,持续开展控辍保学行动,防止新的失学辍学发生。深化落实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动态开展农村住房安全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发现一户改造一户。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管并重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深入总结全市脱贫攻坚物质、精神、政策、制度成果,讲好脱贫攻坚重庆故事。完成市对区县 2020 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开展全市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筹备召开全市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做好脱贫攻坚殉职人员抚恤和家属关爱工作。对照中央巡视指出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扶贫资金使用等问题,按照市委整改方案,细化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台账,限时清零销号。一体推进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央审计和市级考核、扶贫审计等指出的各类问题整改。健全涉贫舆情应对机制,有效防范化解扶贫领域各类风险隐患。在国家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前,市里组织开展自查评估,压紧压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

(二)切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编制完善“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按中央要求设立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分类、逐项梳理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待国家明确后,及时调整、优化、出台相应政策措施。持续抓好脱贫地区产业提升、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扶贫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总结推广原 18 个深度贫困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经验做法。深化完善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鲁渝协作、社会帮扶等机制。抓好扶贫机构职能调整优化,有序完成职责调整和工作衔接,确保职能、机构和人员队伍平稳过渡。

(三)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继续抓好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建设,有序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领导联系乡村振兴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工作;各区县结合实际确定一批乡镇、村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对象。按中央要求派驻乡村振兴工作队和第一书记,新派驻人员未到位之前,原驻乡驻村工作队和人员不撤不换。以区县域为重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市扶贫办要切实加强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督促指导,强化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全市扶贫系统要在 3 月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题调研,把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作为调研的重要内容。各区县(自治县)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 2021 年 3 月底前,将学习宣传贯彻情况报市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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