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673355594X/2022-00058 | 发文字号: | 五间府发〔2022〕7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五间镇 | 成文日期: | 2022-08-03 | 发布日期: | 2022-08-10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永川区五间镇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673355594X/2022-00058 | ||||
发文字号: | 五间府发〔2022〕7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五间镇 | ||||
成文日期: | 2022-08-03 | ||||
发布日期: | 2022-08-10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永川区五间镇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永川区五间镇农村集体
“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村(社区):
《2022年永川区五间镇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8月3日
2022年永川区五间镇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机构设置,及时接受群众有效监督,大力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五间镇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按照“主体清晰、程序合法、内容规范、执行有序、监管严格”原则,坚持稳中求进,抓住重点人、重点事、关键点,通过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效化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引发的矛盾和信访问题,切实解决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问题,规范“三资”管理,严肃查处基层贪腐,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范围
永川区五间镇7个行政村(141个村民小组),1个社区。
三、整治重点任务
(一)机构设置不健全。重点查看各村(社区)是否明确主要负责人、职能职责、代账人员、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人员,是否实行村(居)组财务“双代管”等。
(二)“三资”管理制度建设不完善。重点查看各村(社区)是否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三)财务收支不规范。重点查看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坐收坐支;是否违反程序规定、超标准发放村干部补贴和奖金;有无违规开支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有无虚报、冒领、套取集体资金等问题。
(四)债权债务不规范。重点查看村(社区)集体举债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是否存在利用职权长期占用集体资金问题等。
(五)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重点查看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一事一议”筹资及财政奖补资金、土地补偿费、集体复垦资金、支农惠农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救灾救济款发放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违规使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问题等。
(六)各级财政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不规范。重点查看项目实施各环节是否明确责任到人、是否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项目变更是否按《章程》和程序作出决策和申报、村(社区)集体监事会是否按《章程》履行监督职能,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是否按程序进行了立项、设计、预算、招投标等,完工后是否组织竣工(完工)验收、决算,股权投资是否建立抵押担保机制,资产租赁协议(合同)是否存在廉政风险,是否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台账管理及上报工作。
(七)“三资”管理使用不规范。重点查看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的问题;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等工作中,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等行为;集体土地、山林、“四荒地”等资源及房屋、门面、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承包、租赁、担保和出让,是否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和招投标,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等,各项承包、租赁等收入是否严格及时足额收取入账。
(八)公示公开不及时。重点查看党务、村务、涉权事项公开情况;财务公开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公开规定,对强农惠农资金、集体经济财务情况、集体经济组织运转经费、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等内容进行了公开,特别是对重大财务收支、预决算、重要政策落实、重大事项及工程招投标、重大资产的处置等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是否进行了全过程公开和及时公开。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各村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围绕监督管理目标和监督管理重点内容,逐项细化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及时组建工作机构,明确领导和联络人,确保监管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7月31日至9月30日)
各村(社区)围绕监督管理目标和监督管理重点内容,开展摸底自查,加强对机构、人员设置、“三资”管理制度建设、财务收支、债权债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管理。财政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财务公开等,建立问题清单,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调查、核查过程中。
(三)督查检查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村(社区)要加强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进度慢和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村开展专项督查,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镇农服中心将对各村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月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村(社区)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总结验收,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于11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永川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永川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清单、制度清单和成果清单(见附件2)报镇农服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永川区五间镇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专班,由五间镇镇长贾林涛任组长,分管领导赵品任副组长,镇农服中心、党群办、财政办、民政办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专班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采取定期巡查、专项审计、工作检查调研等方式,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各村(社区)于8月4日前向镇农服中心上报工作方案和一名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见附件3)。
(三)定期督查督办。五间镇将联合镇镇农服中心、党群办、镇财政办、镇民政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抽查督查,对全镇各村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对所辖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滞后的村,加快推进进度并及时整改落实。各阶段结束5个工作日内,向镇专班办公室报送阶段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要常态化建立问题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每季次月5日前要向镇农服中心报送问题清单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形成一季度一调度工作机制。
(四)健全监督机制。镇纪委监委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15天内书面反馈核实处理。各村(社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群众反映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联系人:牟万祥,联系电话:49586288
电子邮箱:907113099@qq.com传真:49586007
附件:1.永川区五间镇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2.永川区五间镇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清单、制度清单和成果清单
3.永川区五间镇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
附件1
永川区五间镇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 |||||||||||||||||||||||||||||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 |||||||||||||||||||||||||||||
序号 |
镇(街) |
(一)机构问题 |
制度建设(个) |
(二)财务收支问题 |
(三)债权债务问题 |
(四)专项资金使用 问题 |
(五)各级财政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问题 |
(六)资产、资源管理使用问题 |
(七)财务公开问题 |
备注 | |||||||||||||||||||
数量(个) |
已整改建立(个) |
落实人员(个) |
违规件数(件) |
涉及金额(万元) |
已处理件数(件) |
收回金额 (万元) |
其中:清退违规支出金额(万元) |
违规件数(件) |
涉及资金(万元) |
已处理件数(件) |
收回资金(万元) |
违规件数(件) |
涉及资金(万元) |
已处理件数(件) |
收回资金(万元) |
违规件数(件) |
涉及资金(万元) |
已处理件数(件) |
收回资金(万元) |
违规件数(件) |
涉及资产(万元) |
涉及资源(亩) |
增加收入(万元) |
未公开件数(件) |
已整改处理件数(件) |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
填报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附件2 | ||||||||||||||||||
永川区五间镇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清单、制度清单 和成果清单 | ||||||||||||||||||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2年 月 日 | ||||||||||||||||||
序号 |
监管内容 |
问题(整改)清单 |
制度清单 |
成果清单 | ||||||||||||||
问题、现象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整改措施 |
整改期限 |
是否整改 |
|||||||||||||
1 |
机构设置问题 |
1.未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
个 |
|||||||||||||||
2.未明确主要负责人 |
个 |
|||||||||||||||||
3.未明确职能职责 |
个 |
|||||||||||||||||
4.未配齐代账人员 |
个 |
|||||||||||||||||
5.未明确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人员 |
个 |
|||||||||||||||||
6.未实行村组财务“双代管” |
个 |
|||||||||||||||||
…… |
||||||||||||||||||
2 |
三资管理制度建设问题 |
1.未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 |
个 |
|||||||||||||||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干部报酬(除财政统发的外)标准未向区农业农村委备案 |
个 |
|||||||||||||||||
3.未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
个 |
|||||||||||||||||
…… |
||||||||||||||||||
3 |
财务收支问题 |
1.收入不及时足额入账 |
次 |
|||||||||||||||
2.坐收坐支 |
次 |
|||||||||||||||||
3.违反程序规定发放补贴和奖金 |
件/元 |
|||||||||||||||||
4.超标准发放补贴和奖金 |
件/元 |
|||||||||||||||||
5.违规开支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
件/元 |
|||||||||||||||||
6.虚报、瞒报、套取集体奖金 |
件/元 |
|||||||||||||||||
…… |
件/元 |
|||||||||||||||||
4 |
债权债务问题 |
1.程序不合规 |
件/元 |
|||||||||||||||
2.高息借款 |
件/元 |
|||||||||||||||||
3.违规提供担保、抵押 |
件/元 |
|||||||||||||||||
4.利用职权长期占用集体资金 |
件/元 |
|||||||||||||||||
…… |
件/元 |
|||||||||||||||||
5 |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 |
1.接受社会捐赠资金、物资使用不规范 |
件/元 |
|||||||||||||||
2.一事一议奖金使用不规范 |
件/元 |
|||||||||||||||||
3.土地补偿费、集体复垦资金使用不规范 |
件/元 |
|||||||||||||||||
4.支农、惠农补贴资金使用不规范 |
件/元 |
|||||||||||||||||
5.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灾救济款发放不规范、违规使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问题 |
件/元 |
|||||||||||||||||
…… |
||||||||||||||||||
6 |
各级财政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问题 |
1.未明确项目责任到人 |
个 |
|||||||||||||||
2.未建立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 |
个 |
|||||||||||||||||
3.未按规定变更项目 |
个 |
|||||||||||||||||
4.监事会未履行监督职能 |
个 |
|||||||||||||||||
5.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 |
个 |
|||||||||||||||||
6.项目完工未按规定验收 |
个 |
|||||||||||||||||
7.未按规定办理有效资产担保抵押 |
个 |
|||||||||||||||||
8.资产租赁协议(合同)存在廉政风险 |
个 |
|||||||||||||||||
9.未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台账管理及上报 |
个 |
|||||||||||||||||
…… |
||||||||||||||||||
7 |
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问题 |
1.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 |
件/元 |
|||||||||||||||
2.私设账外账、小金库 |
件/元 |
|||||||||||||||||
3.非法转让、转卖、侵占集体资产 |
件/元 |
|||||||||||||||||
4.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担保等程序不合规定 |
件/元 |
|||||||||||||||||
5.合同签订不规范 |
件/元 |
|||||||||||||||||
6.承包、租赁收入追收不及时、不足额入账 |
件/元 |
|||||||||||||||||
…… |
||||||||||||||||||
8 |
财务公开问题 |
1.党务、村务、涉权事项未公开或公开事项不全 |
件 |
|||||||||||||||
2.公开时间不及时 |
件 |
|||||||||||||||||
3.强农惠农、集体经济组织运转经费、审计结果内容未公开 |
件 |
|||||||||||||||||
4.集体经济财务未公开 |
件 |
|||||||||||||||||
5.重大事项、重大开支、重大工程招投标、重大资产处置未公开 |
件 |
|||||||||||||||||
……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 | ||||||||||||||||||
附件3 |
||||||||||||||||||
永川区五间镇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 |
||||||||||||||||||
单位: |
||||||||||||||||||
负责人 |
联络员 |
备注 |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负责人: |
填表人: |
联系电话: |
||||||||||||||||
备注:请各村于2022年8月4日前将此表报镇农服中心;联系人:牟万祥,联系电话49586288;电子件传邮箱:90711309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