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8XL/2024-00026 发文字号: 永卫星湖发〔2024〕19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卫星湖街道 成文日期: 2024-03-07 发布日期: 2024-03-2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关于印发《卫星湖街道2024年春季动物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8XL/2024-00026
发文字号: 永卫星湖发〔2024〕19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卫星湖街道
成文日期: 2024-03-07
发布日期: 2024-03-2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关于印发《卫星湖街道2024年春季动物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卫星湖街道2024季动物

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切实做好2024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根据永动防部发〔20241号文件,街道制定了《卫星湖街道2024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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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卫星湖街道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

防控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等要求,结合当前辖区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控制和治理体系建设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深入落实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行动时间

202435—425日。

三、行动目标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对畜禽存栏及动物疫病普查面达到100%,畜禽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三)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

四、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开展集中免疫。根据《永川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根据辖区动物疫病流行情况,指导养殖场户自行开展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和猪瘟免疫。强制免疫实行分类管理,大型养殖场(含先打后补养殖场)实行督促免疫;中小型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鼓励散养户在基层兽医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自行免疫的可代行免疫,但必须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见附件1)。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构筑有效免疫屏障,特别是狂犬病,2023《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高度重视犬只狂犬病的防控,全面摸排并免疫,做到存栏清、全面免疫。开展免疫时,要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防疫档案》建立、疫苗瓶回收等工作。免疫结束后一定时间内,要对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对漏免、补栏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畜禽及时督促进行补免。区农业农村委畜牧渔业中心采取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免疫效果进行监测与评价

(二)强化消毒灭源。春防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行动。要督促养殖、屠宰、流通、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覆盖,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要统一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养殖场自行建立消毒台账,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

(三)强化宣传普查。通过村居或网格微信群和QQ群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以及先打后补相关政策和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不断增强养殖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集中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动态更新畜禽档案,准确掌握养殖情况。普查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和上报。

(四)强化防疫监管。严格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对养殖场户进行精细化监管,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对未经免疫、免疫超过有效期、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风险评估不合格的,严禁出具检疫证明。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按规定进行免疫接种、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

(五)有序推进疫病净化。实施动物疫病净化消灭是动物疫病防控的最终目标,也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内容。要以种畜禽场为核心,以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和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健全动物净化管理体制机制,集成示范综合技术措施,扎实推进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和非洲猪瘟、猪伪狂犬病等动物疫病净化,积极开展无疫小区(无疫区)和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工作。要全方位做好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指导和培训,督促落实引种、生产、免疫、监测、检疫、隔离、消毒、淘汰、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净化综合技术措施,有效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六)做好安全防控。一是做好疫苗注射、消毒时人员和动物安全。二是以微信和QQ群为载体宣传禁用瘦肉精等禁用药品安全。三是下村疫苗注射、消毒为契机检查养殖设施安全情况,特别是沼气池、化粪池等,督促养殖业主做好安全措施和安全提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安排好各小组组长带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工作标准,强化措施落实,确保防控成效。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各自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做好任务分解,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兽医社会化服务主体。

(二)全面推进先打后补要加大对先打后补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规模场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迅速扩大先打后补工作覆盖面,提高规模场自主采购、自行免疫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采取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全面推进先打后补

(三)强化工作保障。要加强与各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强制免疫工作经费(包括器械耗材、培训、劳务、人员防护、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免疫副反应处置等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要提前准备春防工作所需疫苗、试剂、消毒用品、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按规定发放,规范使用。

(四)严格规范行为。要加强疫苗使用管理,建立发放、领用记录,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的情况。免疫开展前,要对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要切实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严防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和人员感染。免疫结束后,要做好疫苗瓶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加强监督检查。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将加强监督检查,随时跟踪免疫进度及信息填报等情况,对进度迟缓、弄虚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安排部署不及时、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疫效果不达标的予以通报

附件: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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