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2518/2021-00113 发文字号: 永荣府发〔2021〕23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永荣镇 成文日期: 2021-12-10 发布日期: 2021-12-1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荣镇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其他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82518/2021-00113
发文字号: 永荣府发〔2021〕23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永荣镇
成文日期: 2021-12-10
发布日期: 2021-12-1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荣镇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其他
有效性:

永荣府发〔202123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荣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

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

现将《永荣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

                    20211210

(此件公开发布)


永荣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巩固禁放成果,改善空气质量,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组织领导

为抓好春节期间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长:  广   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黎朝波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人选

     副镇长人选

   员:     党政办主任

叶延亮   平安办主任

     应急负责人

               规建办负责人

          邓娴静   财政办负责人

          邓远均   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人

          鞠心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永荣派出所所长

李仁建   永荣教管中心主任

冯小波   永荣卫生院院长

吕开勇   应急办工作人员

何浴飞   应急办工作人员

陈武微   永荣派出所民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闻豪兼任办公室主任,荣勇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及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经营户(点)监管,加大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应急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经营户采购、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站和危险化学品储存等重大危险源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张贴醒目统一的禁放标识,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负责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管控加大对沿途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力度,严防烟花爆竹上车严防引发事故。

党政办: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充分运用广播、网络、通信等媒体和手段,广泛宣传《条例》《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为《条例》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负责制定舆情应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疏导解释舆论热点。

规建办:负责对全镇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负责对辖区内燃气、下水道、化粪池沼气池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引发事故;在广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告示牌,对街面违法燃放行为及时制止。

平安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限改禁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财政: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

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

永荣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控,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应急办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等打非治违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开展危险性废弃物销毁处置工作。

永荣教管中心:负责组织各小学、幼儿园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促学生家庭遵守《条例》;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等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识,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永荣卫生院:负责制定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加强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

各村(社区):承担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强禁放和限放区域巡逻防控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工作,引导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本着合理布点、方便群众、保障安全的原则,做好本辖区临时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在日常监管中注意发现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下水道、化粪池等危险部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四、工作措施

)强化源头管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应急办永荣派出所等部门要强化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的检查,督促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产品流向管理,严禁销售非法、伪劣、超标产品及我市规定禁放的产品,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滋事肇事。

加强隐患排查。2022年春节前,镇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辖区内的加油站、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危化产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经营户场镇地下管线和下水道,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特别是要有效清除棚户区、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农村房前屋后等部位的可燃物,清掏社区居民楼化粪池。对排查中发现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强化打非治违。应急办牵头,永荣派出所等部门配合,在全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检查执法行动,以居民小区、贸市场、仓等场所,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燃放以及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违法行为;加大道路运输盘查力度,堵住烟花爆竹非法运输渠道。

)强化重点管控。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要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组织机关干部、社区志愿者和村(社区)民委员会、网格员等社会力量,开展街面、小区、大院的巡逻监控。重点生产经营区域(加油站、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人员密集场所等)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销售点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强化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部位守护,加强对居民小区化粪池的巡查和守护。及时修订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值守,检查好应急装备,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精心布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应急办、永荣派出所要加强对2022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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