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2518/2021-00051 发文字号: 永荣府发〔2021〕15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永荣镇 成文日期: 2021-07-01 发布日期: 2021-07-0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荣镇2021年脱贫户和边缘户产业 到户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乡村振兴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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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永荣府发〔2021〕15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永荣镇
成文日期: 2021-07-01
发布日期: 2021-07-0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荣镇2021年脱贫户和边缘户产业 到户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乡村振兴
有效性:


永荣府发〔202115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荣镇2021年脱贫户和边缘户产业

到户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全体帮扶干部: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永荣镇2021年脱贫户和边缘户产业到户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

202171

    (此件公开发布)

永荣镇2021年脱贫户和边缘户产业到户

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局之年,产业是脱贫之基、致富之源,为坚持把到户产业帮扶作为巩固脱贫群众造血机能和防止致贫返贫的有效措施,在群众中建立起先干先得、多干多得、不干不得的正向激励机制,根据《重庆市永川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永川2021年脱贫户和边缘户产业到户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永乡振发〔20215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奖代补、先干后补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积极引导脱贫户及边缘户投身生产发展中确保我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取得实效。

二、扶持对象

国扶系统内有产业发展意愿且具备产业发展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和边缘易致贫户无产业发展意愿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发展产业户按照上级精神原则上不予发放。

三、奖补资金

(一)资金预算。2021年共安排产业到户奖补资金9万元,全部为区级专项项目资金。

(二)奖补标准。根据脱贫户和边缘户申报产业发展规模、验收实际情况,计算应得产业奖补资金可多种产业累计计算。奖补上限为:脱贫户每户不超过3000元,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及脱贫不稳定户)每户不超过5000元。

若排除无产业发展意愿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发展产业户外,仍有结余资金的,可酌情统筹使用,发放给产业发展较好的人员,重点向监测户倾斜。

四、实施流程

一)申请验收。帮扶干部根据脱贫户、边缘户实际情况,帮助指导帮扶对象提出产业发展申请并提交给村委会,帮扶责任人、村委会对脱贫户及边缘户种养殖类型、数量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村委会审核无异议后报送镇扶贫办。镇扶贫办结合实际提出奖补实施标准的建议,并上报镇党政联席会研究。

二)集中公示。到户产业奖补标准经镇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在镇、村两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其中镇级公示需注明12317举报电话、行业主管部门和镇纪委联系方式,村级公示需注明12317举报电话和镇纪委联系方式。

(三)打卡发放。公示期满后到户产业资金无异的进行打卡发放严禁发放现金

五、工作要求

各村、各帮扶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产业到户奖补项目是过渡期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的重要举措,是激发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内生动力,自力更生的有效途径,在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发挥验收员的作用,结合群众实际情况真实申报,不得多报、虚报,确保到户产业帮扶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有效构筑造血功能,促进长期增收。

在产业生产周期过程中,坚持落实产业指导员制度,各产业指导员要主动为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户提供发展产业的意见建议,原则上每月上门了解一次生产情况,及时解决群众生产发展中的问题,增添措施确保生产发展有序开展,提高产业发展成功率,切实增加群众收入,避免因技术和市场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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