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农工办职能职责
永川区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是主管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扶贫办与其合署办公,内设行政秘书、综合规划、流通信息、项目管理四科,下属一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农村法制建设;参与制定全区农村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农业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全区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并监督检查。
(二)指导全区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技术人才的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民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负责农业科技项目和资金的审核。
(三)综合协调全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四)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协调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发展;负责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
(五)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
(六)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评估、论证、申报、立项,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的检查、验收和开发利用。
(七)组织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指导全区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指导全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农村供销工作;指导全区农村外经外事和经济合作。
(八)研究指导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建立土地流转机制;负责全区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农业项目资金和农业发展资金的计划协调、统筹安排。
(十)指导全区新农村建设、农村劳务开发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小城镇建设。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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