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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计局
2007年07月20日

  

重庆市永川区审计局简介
 
      重庆市永川区审计局于1983年11月2日正式成立,是主管全区审计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设立了办公室、审计一科、审计二科、审计三科、审计四科、审计五科等六个内设机构;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2006年12月原下属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更名为审计中心。其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计划。
      2.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向区政府提交同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4.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5.按《审计法》规定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6.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7.对区属国有企业、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中央和重庆市在永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8.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9.对区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按照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中央和重庆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10.组织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党政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11.按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12.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13.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14.组织开展全区行业审计。
      15.负责全区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16.负责本机关的人事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组织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
      17.承办区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东一路19号
邮政编码:402160
工作联系电话:49810599 
群众举报电话:498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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