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方针、政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市委市府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提供依据,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 2. 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制建设;组织、协调、监督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承办市委、市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管理。 3.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负责并指导全市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推进生产、生活、生育“三结合”工作;逐步开发社会保障功能,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 4. 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建设新型生育文化。
5.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依靠科技进步,发展计划生育事业,指导和运用高新技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6. 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出生婴儿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婴儿性别比调节等综合管理,指导镇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业务工作。 7. 指导计划生育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和干部的培训工作。 8. 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勤政廉政责任制,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妇核发《生育服务证》;正确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9. 会同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进行医学鉴定;对全市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实施指导、监督和审计。
10. 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充分发挥协会宣传群众、联系群众、带领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桥梁纽带作用。
内设机构
委内设机构有5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宣传技术科、规划统计科、奖扶科。下属事业单位有区药管站、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区生殖健康中心以及20个镇街技术服务站。其中,奖扶科、行政执法监察大队是7月初召开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后新设立的机构。区计划生育协会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现与人口计生委合署办公,其工作也由人口计生委明确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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