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重庆市永川区体育局
一、局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重庆市永川区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和监督文化、体育、出版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管理全区文学、艺术事业,负责指导和协调各类专业艺术的创作和生产,管理、指导全区艺术教育和培训工作,扶持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创作。
(三)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负责指导、协调群众文化、少儿文化、老年文化、社区文化等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管理全区体育事业。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体育运动项目的布局并指导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学校、农村、社区体育,指导、协调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管理体育彩票。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体育活动。
(五)管理全区广电播出机构的各类节目的前置审批、审听审看,掌握播出机构使用的频道、频率,卫星电视接收,广播电视播出传输的业务资质和服务主体、对象、内容、范围、质量和相关资源。
(六)管理全区出版事业。管理全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出版;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区印刷业发展规划,负责依法按权限审批并监督管理印刷企业、对违规印刷经营行为的查处、对印刷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组织、协调、督促开展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
(七)归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制定并监督实施文化市场发展规划,管理全区歌舞娱乐、音像制品、网吧、营业性演出、营业性艺术培训、美术品经营、文物经营、体育竞赛表演、健身娱乐和体育培训,以及图书报纸期刊、电子音像出版物发行等文化市场;依法审批文化、体育、出版等经营项目,核发各类许可证;指导、监督市场稽查工作。
(八)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和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协调和监督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和利用工作,指导图书文献资料建设和利用。
(九)指导、协调和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参与制定全区文化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监督、检查其管理和使用。
(十)负责全区文学、艺术、体育、文化产业等社团的业务指导。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运转的协调和督查,起草有关文件和公文处理,做好系统的党务、人事、计划财务工作和其他行政事务。
具体为:协助局党组和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协调机关政务和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工作;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全局性的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报告等文稿;负责政工、纪检监察、信息信访、文档收发、法制建设、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财务管理、计划生育、妇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后勤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文化科的主要职责
负责群众文化、专业文化、文艺教育、社会文化事业的管理和基层群众文化的指导。
具体为: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艺术、文物工作、新闻出版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全区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管理指导文艺创作评审和艺术生产;指导、协调城乡群众文化活动,创建文化先进镇活动及文化馆站建设,指导、协调、全区文化设施阵地建设,指导协调、联系文物保护、公共图书馆、电影发行放映、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演展活动,具体承办局里组织的商业性演出活动。
(三)体育科的主要职责
负责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管理和基层体育活动的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管理体育彩票。
具体为:组织起草本区有关体育工作规章草案;研究体育事业的发展战略及政策,拟定群众体育工作和学校体育工作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体育竞赛制度和有关文件,编制本区体育事业年度计划,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奥运争光计划》,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全民体质监测,指导学校、农村、社区体育及全民健身组织的发展;组织举办全区性综合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统筹规划本区运动项目布局设置,指导业余训练和运动员输送工作,组织运动队参加区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比赛,审批等级运动员、裁判员,负责区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指导协调全区体育设施建设。具体承办本区组织的体育比赛。负责体育彩票发行工作。
(四)广电科的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行政管理工作。
具体为:掌握广电相关法律法规,探索新形势下广电管理工作的新办法,建立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广播电视宣传的宏观调控,加强对我区广电播出的各类节目的前置审批、审听审看,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宣传工作万无一失。加强广播电视广告节目播放管理。做好日常监测和重点抽查工作,严格广告内容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区广播电视媒体医疗、药品、保健品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活动。同时,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播出活动管理。全面掌握播出机构使用的频道、频率,继续进行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站的整合和农村有线电视网的整治,促进社会单位广播电视站与行政区域性网络联网,同时,对宾馆饭店视频点播节目进行监控,防止乱播滥放问题的发生。加强卫星电视接收管理。以规范境外卫星电视接收秩序为重点,深入抓好卫星电视接收管理,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安装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将农民设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纳入有效管理。加强广播电视传输管理。认真执行广电总局《广播电视传送业务管理办法》、总局第45号令《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令,对广播电视播出传输的业务资质和服务主体、对象、内容、范围、质量和相关资源进行依法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播出机构和应急机制,严把播出关,严防“法轮功”等反动信号进入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传输。
(五)出版科的主要职责
负责出版行政管理、版权行政执法和文化市场管理,监督、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具体为:宣传贯彻执行文化产业发展、出版管理、文化市场管理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区文体市场的指导、监督、稽查、管理;编制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制订对直属文化、体育企业的指导、年审、颁发经营许可证工作;负责对稽查人员、文体市场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法规培训;负责文化、体育产业统计年报工作;负责机关文体产业的开发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