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建设委员会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咨询业的管理和培育,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从业资质和执业资格;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
2.负责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装饰设计企业资质的申报和年检工作。
3.负责组织全区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以及高切坡、深开挖的审查管理工作。
4.负责建设工程配套费用和集中绿化费用的收取工作。
5.参与全区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的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全区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全区总体规划、片区规划、控制性详规及其审查工作。
6.负责全区建设科研项目及经费的管理,组织本行业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转让及应用工作,负责行业科技情报与信息管理;参与全区园林绿化等公用设施建设计划的安排、指导及其设计审查工作。
7.牵头负责全区城镇化工作,具体承担区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对全区城镇化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负责贯彻执行村镇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督促一般集镇和居民点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镇、街“一书一证”的发放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重庆市中心镇建设导则》,指导、督促检查中心镇和重点镇的各项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培训村镇建设管理及从业人员,负责搜集、整理和上报建设管理的相关资料;督促集镇、场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查处违法违章建设。
8.参与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参与全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的制定;参与建设用地设计和土地划拨、出让、转让方案的制定;参与重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参与与城市规划有关的禁建、控建、慎建区的划定。
9.负责建筑业(含室内外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作,培育、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工程建设单位及从业资质、执业资格;负责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合同、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保险、工程担保和竣工验收;负责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设备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10.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设计、预决算、施工和质量管理。
11.负责全区住房(含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下同)建设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负责行业管理,编制城镇住房建设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从业资质管理,审批开发项目转让、经济适用房、康居工程项目。
12.负责培育、规范城市建设投融资市场;负责建设行政性收费的征收和使用;受区政府委托,会同区财政局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汇总、编制资金安排年度计划;负责区级城建投资(含城建资金、财政资金、政府提供保证的使用的国债等资金,下同)形成的城市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指导本系统的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和物价管理工作。
13.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干部队伍建设、党员发展、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统战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责全区城建档案归档与管理工作。
1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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