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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档案局
2007年07月20日

  

重庆市永川区档案局主要职责
 
      重庆市永川区档案局(馆)是主管全区档案、地方志、党史研究工作的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又是区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内设机构一室四科,即档案管理科、馆务科、地方志科、党史研究科和办公室。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档案工作、地方志工作、党史研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全区档案管理、修志、党史研究事业的发展计划、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
3、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全区的档案管理工作、修志工作、党史研究工作。
4、组织并指导全区的档案理论、修志理论、党史研究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方志利用、党史教育、档案宣传、方志宣传、党史宣传以及档案、修志、党史干部的培训工作。
5、严格执行《档案法》,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编辑、出版、发行地方志;研究地方党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信息资源和地情资料。
6、查处违反《档案法》的行为。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单位职责,设立了一室四科。
(一)办公室职责
1、综合协调办理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2、调查研究,随时掌握汇总情况,为领导决策当好助手。
3、做好局机关公文运转,起草局综合性材料,对各科室起草以局名义的发文、材料做好核稿、送签工作。
4、做好全局后勤管理、政工人事、财务劳资、保密安全、会务接待、信访等工作。
(二)档案管理科职责
1、宣传、贯彻《档案法》及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开展档案执法检查。
2、监督、指导全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
3、负责全区档案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4、做好档案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工作。
5、搞好档案调研工作。
(三)馆务科职责
1、接收符合进馆条件的档案。
2、对所有馆藏档案进行科学保管和安全保护。
3、做好档案资料查阅利用工作。
4、进行档案登记和统计。
5、开展档案编研工作。
6、征集和保存与馆藏档案有关的珍贵档案和书籍资料。
7、对保管期限已到的档案进行签定和销毁。
(四)地方志科工作职责
1、负责《永川市志》编修、《永川年鉴》编辑工作。
2、指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修志工作。
3、宣传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
4、做好永川大事记、重要人物的收集工作。
5、完成与修志业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五)党史研究科职责
1、收集中共永川地方党史大事记。
2、对党史工作进行研究、评述、总结。
3、宣传党史工作,发挥党史资政育人功能。
4、编辑出版党史书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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