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年度报告(2020年度)

日期:2021-05-1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MB1D475312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社区党建、居民自治、平安建设、社会治理、应急管理、信访稳定、法律服务、舆情险情处置、便民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情民意收集与引导、综合信息收集与管理和社区服务队伍建设、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社区品牌创建以及社区水、电、气、通信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同安大道中段

法定代表人

周晓华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

3

网上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无变更事项

一是积极探索三事分流机制。学习贯彻《健全基层治理“三事”分流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召开征求意见会十多场次,在区民政局明确部分事项参考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大事”“小事”“私事”类别内容,依托街道主导投入资金整治解决场镇环境、老旧小区改造、水环境治理、信访纠纷、社会救助等各类事项近千件。依托院坝(楼栋)议事会、村(居)民小组议事会、村(居)民议事会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动向、风险隐患苗头、突发事件信息等,化解矛盾纠纷、先期处置突发事件月均上百件。发挥新乡贤融合促进作用,引导村民行为、规范乡村秩序、平息邻里纠纷,把小事私事解决在邻里之间。 二是完善执行基层治理四项清单。依法厘清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严格依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及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健全公共事务准入制度,印发制作四项清单宣传单和展板,组织村居干部、村居民组长进门入户广泛宣传引导,回应群众关切,提高群众知晓度,督促村(社区)搞好规范执行。 三是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组织民政社保员到兄弟镇街学习交流,通过召开院坝会、村民小组会等广泛征集意见,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治理最新重要指示,结合自身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建设村居好风气。 四是及时成立“三会”组织。覆盖15个村(社区),成立由村居干部、人大代表、乡贤等组成的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广泛开展社会自治活动,依托三会定纷止争40余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周晓华    报送日期:2021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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