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日期:2022-06-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MB1D46993X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旅游服务中心

  

定代表

张萃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旅游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旅游法规政策宣传、旅游资源利用开发、旅游市场开发、旅游企业综合服务、旅游项目建设、旅游产业发展、旅游商品开发、旅游活动开展、旅游人才培训、旅游外事交流、旅游信息收集发布、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纠纷投诉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老街245号

法定代表人

张萃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2.361

49.1822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无变更事项

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旅游服务中心2021年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 (一)旅游法律法规的宣传 一是利用赶集天、节假日等开展了以“文明旅游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并发放《中国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宣传材料及“文明旅游从我做起”的倡议书; 二是在景区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进行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和“文明旅游”的宣传。 (二)旅游资源开发利用 我镇境内现有4A级旅游景区一个,为了更好辐射和带动周边乡村旅游点的发展,我镇已开发的乡村旅游采摘点有永川区绿水青山水果种植场和康蜜果树种植股份合作社。待开发利用的有联盟村摩崖造塑、赵家祠堂,沙坪村张家屋基刘安恭塑像,新泉村沙田湾古墓群等。 (三)旅游项目建设 今年,我镇全面完成区文化旅游委下达的旅游厕所建设任务和维修任务。 (四)旅游安全检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我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必须限期整改或整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企业,如实上报区文化旅游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我镇辖区内石笋山风景区2020年9月被评为4A级旅游景区,提升了我镇的知名度,带来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 (二)我镇的旅游行业带动了我镇的经济发展,解决了群众的就业,富裕了我镇的人民,为我镇的经济腾飞提供了新的活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苟勇  报送日期:2022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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