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2 年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MB1D46993X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2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旅游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刘敏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旅游服务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旅游法规政策宣传、旅游资源利用开发、旅游市场开发、旅游企业综合服务、旅游项目建设、旅游产业发展、旅游商品开发、旅游活动开展、旅游人才培训、旅游外事交流、旅游信息收集发布、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纠纷投诉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 |||
住所 |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老街245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敏 | |||
开办资金 |
20(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0 |
20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旅游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
3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变更事项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开展旅游法律法规的宣传 一是利用赶集天、节假日以及重要时间节点等开展了以“文明旅游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并发放《中国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宣传材料及“文明旅游从我做起”的倡议书;二是在景区及主要道路口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进行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和“文明旅游”的宣传。三是利用互联网、抖音、西瓜视频等平台对何埂镇的4A级景区及旅游产品进行广泛宣传,四是加大旅游安全、疫情防控的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工作群、重要时间节点、节前检查以及每月的安全检查对企业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让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命线的意识。 二、充分挖掘旅游资源 何埂镇境内现有4A级旅游景区一个,为了更好辐射和带动周边乡村旅游点的发展,何埂镇已开发的乡村旅游采摘点有永川区绿水青山水果种植场和康蜜果树种植股份合作社。待开发利用的有联盟村摩崖造塑、赵家祠堂、新泉村沙田湾古墓群等,并积极协助永川区文化旅游委做好何埂镇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积极推荐人气高、游客多的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如刘安恭,联盟青山绿产业园等。 三、推进旅游项目建设 一是根据永川区文化旅游委下达的新建旅游厕所指标,督促重庆市石笋山旅游公司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旅游厕所的修建;并协助永川区文化旅游委相关职能部门验收;二是根据永川区文化旅游委下达一次性旅游厕所维修资金的指标,督促重庆市石笋山旅游公司按时完成旅游厕所的维修维护,并协助永川区文化旅游委相关职能部门验收。 四、加强旅游安全检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大旅游安全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完成各类资料报送工作 按时完成各类表册的报送工作,如每月的分管领导带队检查安全报表、区政协委员、区人大代表的关于旅游行业的提案的协办意见。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周光祥 报送日期:2023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