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年度报告(2019年度)

日期:2020-07-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MB1E1217XD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9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本级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市容环卫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完成与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区级部门直接管理领域联合执法相关工作任务。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永安大道19号

法定代表人

彭钢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

0

网上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19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节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工作,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制度。 2019年,我办把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了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题工作会议。一是办公室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方案。二是与场镇门面住户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三是制定了《吉安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检查考核办法》,坚持每月对各村(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将考核结果全镇通报,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四是成立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五是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纳入乡镇对村的考核范围。   二、强化引导与教育并举,广泛发动群众营造氛围。 (一)、镇容环境卫生宣传与教育 响应区政府“三城同创”的号召,每月一级班子开展马路办公30余次。联合各村(居)利用各类会议广泛宣传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把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深入人心;积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了得到良好的宣传效果,通过各级会议、院坝会等进行群众发动工作,总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 (二)、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 2019年吉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利用赶场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20余次,进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48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开学期间及放假前期进学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10次,利用学生放学期间对接送学生家长开展交通知识宣传20余次;悬挂横幅标语30条。 三、摆脱“脏、乱、差”,努力提升场镇形象   为摆脱吉安镇“乱”的不良形象,认真落实“治乱拆违”工程,我办人员规范或查处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坐商不归店行商不入市等200余处,查处违规商招店招30余家(次),拆除私挂横幅标语20余幅,规范车辆停放800余处。 为打造干净卫生场镇,落实“街净巷洁”工程。发动全体机关干部、村(居)社干部组织党员志愿者及村(居)民代表共同参与农村环境治理。期间清理陈年垃圾及临时垃圾堆放点200余处;清运农村生活垃圾6000余吨;清理场镇梯间乱堆放杂物250余处;清理卫生死角垃圾120余吨。新增垃圾桶400余个,新增勾臂箱20个,实施垃圾分类示范村1个。 实施了“灯明景靓”工程,转盘周围新增太阳能路灯6盏,景观灯4盏;政府小广场新增景观灯4盏。街道风景树修枝整形350余株。 四、加大查处力度,避免发生事故 吉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在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全年上路100次以上,查处违法行为600件以上,处罚金额3000元以上。吉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吉安派出所、交巡警五大队全年开展联合执法30次以上,开展交通安全例会12次,开展联席会议4次。吉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每月至少开展道路隐患排查2次,发现并整改了10余处道路安全隐患。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队员缺乏主观能动性,创新意识淡薄;业务知识及业务素养有待继续加强,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工作方法有待改进。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还有待加强,干部群众对环境意识认识不到位,存在垃圾乱扔,不积极配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群众爱卫意识淡薄。 (三)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彭钢报送日期:2020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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