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年度报告(2020年度)

日期:2021-05-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45064791XP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规范住房和建筑市场秩序。 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部门名义,集中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重庆市永川区学府大道333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显洪

开办资金

34.64(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3

.27

网上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公益

从业人数

2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于2019年5月将法人由周显洪变更为周显洪,将机构名称由重庆市永川区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变更为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将宗旨和业务范围由开展城市建设监察,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建筑工程违法案件,对建筑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对建设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受理违反建筑法律、法规的举报和投诉;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建业务范围设法律、法规,指导镇街开展建筑执法检查工作变更为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规范住房和建筑市场秩序。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部门名义,范围集中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举办单位由重庆市永川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变更为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按照《重庆市建筑综合执法总队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渝建执法〔2020〕3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庆市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渝建管〔2020〕71号)要求,依据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永川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永住建委〔2020〕257号)的有关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打击了无证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强化各方主体的履约责任,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二)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执法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区住建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属地防控的重要责任。对水韵书香、永荣小区等20个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查,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牢固树立“宁可严一点,不可松一毫”的理念,以最高标准和最严要求落实,突出重点、深入细致的开展各项防控工作。全体12名党员,还采取自愿捐款方式,向疫情防控工作奉献一份爱、一份力量,共捐款1300元。(三)促脱贫巡回走访。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推动党建与脱贫攻坚相融共促,执法支队对胜利路办事处万寿村11户贫困对象进行巡回走访,检查住房安全保障情况,重点检查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张贴标识牌是否全覆盖,危房改造配套是否完善,重点查看饮用水、厨房、卫生间相关设施是否完善,相关政策落实是否到位,以及“建新拆旧”落实情况。定期对板桥镇柳溪村、高洞子村帮扶对象进行走访慰问。2020年9月,执法支队配合村镇科开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效普查,共计排查138户,确保了脱贫攻坚工作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支队实行分片区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和违规装修中乱开门、窗,擅自破坏或改变承重结构等突出的信访、投诉问题,上半年共处理各类投诉87余件。(五)完成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为改善我区城市市容、提升城市品质形象,结合“三城同创”创建工作,执法支队等部门配合卫星湖街道办事处来到卫星湖街道凤龙苑小区附近,强制拆除凤龙村吕家湾小组黄XX未经批准的违章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左右彩钢棚屋。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彭亚君  报送日期:2021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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