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2 年度)

日期:2023-07-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450648007N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2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永川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定代表

张华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开展水上交通相关事务服务,促进港航、海事事业发展。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

法定代表人

张华

开办资金

38(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5.36

520.96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单位名称变更 单位名称由“重庆市永川区港航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地方海事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船舶检验服务中心)”变更为“重庆市永川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不再加挂重庆市永川区地方海事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船舶检验服务中心牌子。 二、部分机构职责调整 1. 不再承担船检相关服务职责。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船舶检验机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78号)(见附件2)文件精神,区港航服务中心已于2019年12月3日与重庆船检中心江津船检处完成了船检印章、船舶档案、船舶检验系统等全部船检业务的移交工作,目前单位已无船舶检验职能职责。 2. 对标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职责,对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职责进行相应调整。

(一)聚焦“两个至上”,安全监管扎实开展。 一是安全责任进一步夯实。 二是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 三是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 四是宣传典型,强化舆论氛围。 (二)聚焦生态文明,行业环境持续向好。 一是整治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圆满完成。 二是绿色基础设施持续完善。 三是行业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四是政务服务持续优化。 (三)聚焦重点环节,疫情防控有条不紊。 一是细化常态化防疫措施。 二是发挥宣传引导力。 三是扎实推进加强针接种工作。 四是严格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 五是凝心聚力,同心抗疫。 (四)聚焦线索摸排,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是广泛动员,深入宣传。 三是全面摸排,大力整治。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陈琦    报送日期:2023年01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