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2018年度)

日期:2019-10-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358719458E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8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文化服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文化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等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

法定代表人

张尔学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

5

网上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文化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无变更事项

1、广播村村响达标。 2、综合文化中心设施达标。 3、综合文化中心免费开放服务达标。 4、大型文体活动普及:开展了何埂镇“恩基杯”体育运动会、迎春送春联下乡惠民活动、春节大型文艺表演活动、第二届“乾鑫杯”乡村象棋团体赛、送文化进何埂中学活动、重庆市优秀剧目《管家婆》巡演进基层到何埂、渝州大舞台精彩剧目、协助开展了第七届石笋山七夕旅游文化节大型群众文艺活动及送去了政府采购公共文化到石笋山景区服务。组织参加了区登山、钓鱼、羽毛球、广播体操、跳绳、象棋、广场舞比赛;参加区第六届群众广场舞比赛暨总分馆汇演获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工作奖;组织参加永川区棠城之秋艺术节合唱比赛训练及参赛荣获一等奖;组织参加了区第五届社区体育节运动会荣获三等奖;参加了“区老年体育节”比赛中,钓鱼获一等奖;象棋获二等奖;参加“社保杯”门球比赛获二等奖;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演出服务到村(社区)全覆盖;指导各村利用传统节日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组织参加了重庆市文化馆干部书法美术作品巡展、石笋山风景区及景区名特优农产品展览、重庆市第六届海棠香国美术作品展、重庆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办的渝西片区书画作品展,其参展的书法、国画作品均入展,并均获优秀奖;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广场舞、摄影、心理、农家书屋管理员、适应性技术培训等;全年编办文化体育活动信息、文明礼仪、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宣传文化专栏8期;参加了区第九套广播体操培训,并2人获国家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每月组织人员参加了区文联主办的文艺大讲堂;组织5人参加了区文艺团队骨干培训;组织3人参加了区广场舞培训;参加了区文化艺术馆举办的文化中心主任及文化干部培训和两次区文物管理所举办的文物知识培训。建有情山圣水艺术团、何埂社区腰鼓队、何埂老家合唱团、何埂镇文化宣传演出队。 5、对全镇的区级4处和未定级文物30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多次进行了安全检查;每月对镇内文化经营场所开展文化安全检查;配合区文管所接受了重庆市文物局对何埂刘家大院、侯家沟渡槽古建筑的检查;每月上报区文化活动月报和广播考核月报;完成选送精品图书1000册到区图书馆统一编码;完善了镇固定电影放映厅建设相关工作;配合区文化执法支队开展文化执法2次;7月对各村农家书屋发放了书柜和书架各一套;对各村家农家书屋的非法出版物进行了清理;开展了“扫黄打非”相关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参加“我们的中国梦”2018永川区第六届群众广场舞比赛暨总分馆汇演获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工作奖。组织参加区庆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暨永川区棠城之秋艺术节合唱比赛荣获一等奖。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周垂俊报送日期:2019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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