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14 年度)

日期:2015-06-19

事证第 150038300558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永川区救助管理站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救助管理站(重庆市永川区社会福利院)

宗旨和

业务范围

提供救助、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孤儿与弃婴收养 三无老人和家庭无力照管老人收养 老人自愿有偿代养服务等

重庆市永川区望城路13号

法定代表人

王 玲

开办资金

1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5

23.5

网上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救助管理站(重庆市永川区社会福利院)

从业人数

1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无变更事项

一、开展业务情况 截至目前,我区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44人,其中按性别分:男1106人,女238人;按年龄分:未成年29人,18?25岁175人,26周岁以上1025人,60周岁以上 115人;按健康状况分:基本健康1085人,肢体残疾19人,行动困难2人,疑似传染病2人,智力障碍37人,医疗救治患病29人,精神病27人,疑似精神病52人。截至目前为止,送医院进行医疗救治的29人,送区三教精神卫生中心医疗救治的79人。送永川区胡豆坪家庭托养所18人。今年我区的流浪乞讨救助量已超过市局目标要求。通过与各个社区(村居)签订《街道社区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协议》,建立完善区救助站、镇街、村居三级联动的救助机制。按照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的标准,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办事须知、应急预案等,做到用制度管人,用规范的程序办事。通过制定《永川区救助管理站应急预案》,使全站干部职工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各自职责,熟悉处置措施,在面对雨雪灾害,火灾,群体性中毒事件等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人员“八不准”规定,做到文明服务,规范救助,接待求助人员态度和蔼、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按《安全卫生制度》每天坚持对救助人员居室及活动区域进行清扫并定期消毒,定期(每周一次)清洗受助人员床上用品,为受助人员提供一个安全、卫生、整洁的居住环境。 我中心紧密围绕“全心全意为孤老、残、幼人员服务”这个宗旨展开工作,以行风建设、承诺服务为主题,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窗口”形象为目标,大力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把养员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养员的安危作为第一重要、把养员的晚年幸福安康作为第一快乐,从而实现养员及家属满意率高,使福利院真正成为老人养老的天堂。同时我们还加强内部的管理,对护理、后勤、安全等工作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对外来人员和在院人员外出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每位老人外出签字、请假手续,较好的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一年来未发生一例安全事故。 二、明年工作打算 1、成功创建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现已完成前期的立项、评审等工作。通过创建国家救助管理机构,不断完善救助服务设施,规范救助服务程序,提升我区救助服务的整体能力。 2、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是民政部提出的一项新的救助任务,区救助站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新模式。 3、充分发挥社会福利中心的功能作用。为了发挥社会福利中心更大的作用,将积极推动社会福利中心纳入社会化营运管理模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黄晓锋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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