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年度报告(2020年度)

日期:2021-05-1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6786925308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红十字医院、重庆市永川区计划生育南大街服务站、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卫生院)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生殖健康服务。社区预防;社区保健;社区医疗;社区康复;社区健康教育;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唐泽念

开办资金

289(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84.8

1798.8

网上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无变更事项

一、稳步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新冠疫情伊始,我院就紧急召回所有在岗医务人员并积极投入疫情防控攻坚战当中,守候辖区7万多人的生命健康。一是健全组织管理体系。中心建立新冠疫情防控组、医疗专家会诊及转诊组、预检分诊组、发热诊室组等六个工作组,建立应急小分队、集中隔离观察点、预检分诊点、发热诊室、驻高速路高铁站卡点、外出务工健康证明办理、学校卫生、核酸采样八个一线专班,确保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与常态化防控状态均能做到架构清晰职责明确。二是群防群控效果显著。带领全体医护人员义无反顾地冲锋在抗疫一线,为群众排忧解难,深入预检分诊、发热诊室为群众测量体温、对筛查的发热病人进行转诊转院;深入门诊点、村卫生室开展疫情防控督导及疫情宣传工作40余次,应急小分队深入村居开展流调工作,为密切接触者和湖北返永、武汉返永人员检测体温、消毒指导、健康指导、共管理湖北武汉返永人员196人,密切接触者及可疑暴露者等重点人群79人;派出职工189人次深入高速路口高铁站检测点为外来人员检测体温;参与学校发热病人现场处置28人次;通过健康副校长以及“一对一”“点对点”的形式指导辖区内复课前疫情防控准备工作30余次;开具外出务工健康证明9000余份。2020年新冠防控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我获永川区三八红旗手称号,被中国社区卫生协会授予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卫生工作者及九三学社重庆市委员会授予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 二、扎实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一是健全辖区组织管理体系。建全辖区组织管理体系,有序推动公卫项目及应急公卫工作。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部门职能职责,确保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培训及督导考核。围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3版,通过卫健委区级指导机构业务培训及技术指导、中心每月乡村医生会议、季度督导后质量分析会、中心员工及乡村医生、站内专职人员外出学习及请入指导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项目人员综合服务能力,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同时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对所辖村卫生室及服务站每季度作督导检查并作效果评价,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总结、研判、整改并落实到位,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根据中心绩效考核方案及制度,对公共卫生科室人员和村卫生室均纳入绩效评估。建立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直接挂钩的奖惩机制,落实绩效考核,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三是做实公共卫生服务。继续深入开展“你健康、我服务”主题宣传活动;“携手家医、同心抗疫”活动;“健康梦想课堂”进机关、进企业等五进宣传活动;医护人员在诊疗时针对性的进行个体化的健康教育及健康指导,全年共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44500余份,接受健康教育居民16910余人次。截至目前,共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35027份,档案合格率达95.00%。孕产妇及0-6岁儿童全程健康管理率分别为95.5%和95%,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分别达3401人和1145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91%。创新65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方式,采取集中到中心体检加下村体检为补充的模式,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2.48%,体检表完整率91.68%,老年人及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分别为62.48%和65.00%。肺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97.29%。积极争取上级资金13万元创建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中心严格传染病预检分诊,及时发现、登记、报告辖区内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全年共报告传染病28例,对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建立随访工作档案,感染者每半年随访一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100%,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完整率及准确率均达100%。开展了卫生监督协管相关巡查共558次及宣传培训16期;四是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增进群众的依从性。中心将服务对象中的重点人群,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作为重点签约对象,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方式为签约对象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定出高血压、糖尿病等个性化有偿签约服务包吸引群众主动签约。2020年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76.53%,结核病患者、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签约服务率达100%,常住人口签约覆盖率达到30%;五是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及妇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协助辖区办事处卫健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服务;严格落实“两非”工作;因地制宜多渠道地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宣传,设立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服务点15处,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术后及辖区产妇免费药具发放服务覆盖率达100%。 三、落实基本医疗服务。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医疗设备配套。为提高医院诊疗水平,最大限度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就医需求,利用亚投行资金及医院自筹资金近200万元添置了DR 1台、动态血压仪4台,生物反馈仪1台,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1台,碳13呼气试验分析仪1台,使得医院的医疗硬件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二是抓好质量规范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持续加强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医疗质量管理,建立个人、科室、医院三级质控体系。将提高医疗质量建在三基三严基础上,对全院医生、护士进行了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和考核,使医务人员在临床中严格执行基本规章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同时通过继续教育培训及进修等学习方式,使医院全体医技人员不断更新新理念、新技术,并很好地应用于临床,为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大大提高了我院医技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和诊疗水平。成立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配备了兼职人员,每季度进行医疗安全排查并形成记录,通过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工作;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使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公招临床和药学专业共3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名,为医院输入了新鲜血液,转岗培训2人,进修6人,较好地缓解了医、药、技等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状况;四是加强重点领域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了病历全程质量监控、评价、反馈制度,持续改进病案管理质量。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完善急诊服务流程,增强应对急诊、危重病人的处置能力,提高急诊技术水平。加强药事管理,严把药品质量关,严格按照药品采购流程进行药品购进,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基药采购金额等指标均在规定范围,并与医联体单位区中医院形成了药品的六统一管理。积极与上级医联体医院在人才及医疗资源等领域开展合作,我院派遣人员分别到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和区中医院进行学习,区中医院帮扶我院进行耳鼻喉科门诊建设,目前派遣外科人员进修学习。医联体内上转人数125人,下转人数58人,双向转诊共183人;五是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广和宣传中医药文化知识,推广适宜技术,强化了适宜技术人才培训,中心每个临床科室均能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配备中成药品种和中药饮片品种分别达110余种和390余种。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达10种以上、村卫生室达5种,门诊中医处方数占全院处方总数55%。其中中药饮片处方数占处方总数5%,中药非药物处方占处方总数8%;六是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利用主题党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和季度质量通报会认真开展行风建设工作、引导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倡导和营造新风正气,构筑抵御不正之风侵袭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继续推进健康扶贫工作。中心扶贫工作组织健全、全员参与、分工明确,以查找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为主线,结合“回头看”全面排查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全年的健康扶贫工作。中心对收治建卡贫困住院患者全部进行“一站式结算”,无收取住院押金情况发生;门诊及住院自付比例全部符合救助政策要求;辖区贫困人员重病、大病救治台账及分类救治台账清楚;以团队家庭医生签约及多渠道服务等措施回访覆盖率达100%;成立四支健康扶贫医疗巡回小分队,不定时对贫困户进行面对面送医送药、义诊、政策宣传并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办理特殊疾病病种门诊医疗保障救助。 五、积极开展健康服务环境提升行动及“创国卫”工作。贯彻落实全区及街道办事处创建国家卫生区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高度重视控烟工作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参加区政协组织的视察临江河流域治理三次。同时中心持续开展环境提升行动,用实际行动为永川区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区尽一份力量,于8月代表永川区接受了国家创卫专家组的现场评估并获得专家一致好评。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登 记 号:45064100850011811B1001; 有 效 期:2016年09月12日 至 2021年09月11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张倍  报送日期:2021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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