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年度报告(2019年度)

日期:2020-07-2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7688901869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9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行政执法支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行政执法支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开展水利行政执法,保障水利事业发展。贯彻执行有关水利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接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赋予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永川区汇龙大道212号附10号

法定代表人

肖传兵

开办资金

4(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0

8.6

网上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水政监察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19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渝委发〔2016〕27号)和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永川委发〔2017〕2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依法治水和法制政府建设,依法开展行政执法、行政征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紧紧围绕水生态环保建设和全面推行“河长制”中心工作,大力宣传水利政策法规,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解决水污染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将2019年度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一是年初制定了《永川区水利局关于2019年度水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计划》,明确了2019年法律法规宣传的主题和重点。二是根据水利部和市水利局的文件要求,重点围绕   “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管理”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了“3.22”水法制宣传活动。三是局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依法行政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开展了全区64个镇村供水企业人员业务培训《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四是2019年7月制作《我与宪法》微视频宣传资料上报市局参赛,获得市局推荐,与其他2个区县一起报送到水利部参加比赛。   (二)依法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每月以会代训制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学习。   二是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意见》(渝府法制发〔2016〕13号)的文件要求,制定了《永川区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重庆市永川区水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每季度组织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工作,每月向区人大办公室、区河长办报告执法检查情况,并在永川区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   三是水事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根据中央和市水利局加强执法监管的部署要求,制定了《永川区水利局河道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工作方案》(永水利函〔2019〕81号)和《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成立河道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永水利〔2019〕49号),完成河道违法陈年积案“清零”案件4件。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37件,结案36件,罚款6.8万元。其中涉河建设5件、餐馆直排偷排乱排水19件、水土保持5件、影响施工安全8件。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涉及我局的有9个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及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征求相关人员、法律顾问、管理相对人的意见,提出了保留、废止、继续使用等意见,提高了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   (四)认真做好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及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企业取水量核查等工作,按时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并按规定及时上缴区财政。2019年预计征收水资源81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20万元,合计征收水行政规范约103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依法治水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仍有待提高。领导干部和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操作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水利事业发展的要求。 2.水事违法案件信息不畅。比如: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侵占河道及水利工程和设施等情况存在取证难、处罚难、执行难。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刘晓菊报送日期:2020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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