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14 年度)

日期:2015-06-19

事证第 150038300098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大磨初级中学校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大磨初级中学校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初中学历教育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

法定代表人

王中平

开办资金

13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78

703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

我校在2014年度内,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规范开展业务活动。 一、主要业务活动 1、开展学生德育活动。 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强化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收到较好效果。 2、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 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重视学生艺术素质培养。 3、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动。 积极倡导小课题深研究,注重研究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 4、开展教师培训活动。规范教师培训制度,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培训,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努力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5、开展学校后勤服务活动。 加强校产管理,规范校产的购入、登记、出借、报损、核查和入帐手续,做到账物相符、帐帐相符。规范财务管理,改进食堂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6、开展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及其他教育管理活动。 健全组织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实现依法办学,着力推进了和谐教育,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不存在下列问题 1、无超出职责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或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 2、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三、改进措施 学校今后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自2014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1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获2014年永川区教委督导特等奖。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程朝辉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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