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14 年度)
事证第 150038300752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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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管理、指导和日常业务 | |||
住所 |
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568号 | |||
法定代表人 |
黄豫军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4.474 |
25.006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13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变更事项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4年度,我单位在民政局的坚强领导下,秉承“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工作宗旨,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总体目标,以完善机制体制为载体,以强化监督管理为着力点,以推进规范管理为抓手,狠抓政策落实,大胆探索创新,规范运行机制,有力地推进了我区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的高效贯彻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主要业务活动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 (一)以构建救助体系为重点,全面贯彻《暂行办法》 出台了《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为统筹全区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协调发展,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整体效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高效落实城乡低保政策 一是按照申请、审核、审批三级流程,实现了城乡低保在线审核、审批等网络化管理。二是将住房公积金信息纳入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比对范围,实现了民政、人社、房管、国税、地税、工商、公安、公积金等8个部门的信息共享,全面实现低保信息化核查。三是通过高效落实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从2014年10月起,城市低保标准从350元/月?人提高到37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从200元/月?人提高到220元/月?人,全面落实了双联动机制,切实保障了社会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 (三)以拓展服务网络为重点,深入推进医疗救助工作 一是抓好了门诊医疗救助网络的拓展。按照《医疗救助定点服务机构零售药店准入及退出规定》精神,将门诊医疗救助延伸到了零售药店,新增门诊医疗救助定点零售药店54家。二是抓好了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工作。通过与社保、医保等部门的资源共享和通力配合,资助45652人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46.6万元,资助参保率达到95%。三是抓好了医疗救助平台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实时更新,确保困难群众享受到“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服务。2014年,全区城乡医疗救助114566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2264.3万元。四是抓好了对定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区医疗救助监督管理的通知》和《永川区医疗救助定点服务机构零售药店准入和退出暂行规定》,新增了重庆市永川卧龙医院为医疗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对原39个医疗救助定点服务医院进行了重新申报、重新准入,并重新签订了《服务协议》。委托专业医疗人员对青峰镇卫生院、大磨卫生院等39个定点医院的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四有标识”建立情况等实行了巡回检查。五是深入推进了特困人员的兜底性救助。投入资金42万元,深入推进了特困人员兜底性医疗救助工作,全年实施兜底性医疗救助2405人次,惠及全区4835名农村五保、城镇三无等特困供养人员。 (四)以建立分层救助为重点,探索创新临时救助工作 一是大胆简政放权。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将拟救助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小额临时救助,授权镇(街道)直接审批,按季度向区民政局备案。区民政局承担拟救助金额5000元以上的大额临时救助审批。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以镇(街道)为基础、区民政局为主体、重庆社会救助基金等慈善救助为补充的分级负责、分层救助的临时救助审批运行机制。2014年全区实施临时救助1352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804.35万元。二是实行前置救助。对急需应急救助的特殊家庭,区民政局视情况直接受理申请,特事特办实施前置临时救助,事后完善相关手续。三是简化工作流程。简化了村(居)受理申请、调查和初审的程序,实行随时受理,集中审批。小额的临时救助缩短至7个工作日内办结,实行现金或等价的物资发放;大额的临时救助缩短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实行委托银行直接打卡发放。四是加大资金筹集。通过积极争取市级补助资金和区财政的调剂安排,落实了临时救助资金742万元,同比增长1.53倍,全部下拨镇街用于城乡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资全。 (五)以强化宣传公示为重点,持续优化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搭建服务平台。我单位为民服务窗口通过优化服务质量,推行一站式服务,畅通诉求举报渠道等措施,全年接访群众457人次;通过入户调查、座谈交流、多方协调等措施,处理涉及低保等社会救助方面的疑难信访3件次。办理办结转办件23件次,实现了来信来访办结率达100%。二是开辟交流平台。全年发布“永川区低保中心”政务微博的动态信息342条,有效畅通了全区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的监督渠道。三是强化政策宣传。通过开展2014年10月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社会救助的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四是深化集中公示。出台《2014年城乡低保集中宣传公示方案》,全区上下充分利用公示载体将城乡低保审批结果等集中进行张贴性公示,同时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印制《永川区城乡低保家庭公示告知书》40万份并发放到每家每户,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审批结果的透明度。 (六)以加强监督管理为重点,促进救助政策公平公正 一是开展城乡低保“五清理五规范”活动。紧紧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纠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整治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清理低保档案、规范审批资料;清理低保对象、规范认定条件;清理政策落实、规范办理程序;清理动态管理、规范监管机制;清理人情关系、规范工作环境”的“五清理五规范”活动。对活动清理出的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有力地推进了城乡低保的公平公正。二是开展医疗救助“专业巡回检查”活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医药专业人员,对全区医疗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进行了专项巡回监督检查。整个巡回监督检查覆盖全区23个镇街,39个医疗救助定点服务机构。采取“现场查验、资料查阅、走访询问,延伸调查”等方式,重点对医疗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的组织管理情况,检查就诊管理情况,检查费用支付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有效地督促了各医疗救助服务机构规范的开展医疗救助服务。三是开展社会救助“明察暗访”活动。会同低保调查队分成了4个工作组,组织开展了2014年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活动,工作组明察暗访了全区23个镇(街道),56个村居,走访了群众570余人次,重点检查了城乡低保集中宣传公示情况、城乡低保档案整理规范情况、临时救助资金审批发放情况、民政建档对象审批及认定情况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对收集到的58条问题,进行了全区通报,限期整改,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社会救助政策的高效贯彻落实。四是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1.开展了低保近亲属备案核查工作。对全区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人员备案登记40户71人,并进行了逐户核查,有22户符合低保享受条件继续享受低保,有3户低保救助金核定偏高作调减处理,有15户不符合低保条件被清退。2.开展了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抽调专门人员组成3个调查组,筛选信访集中、疑点信息相对密集区域,通过暗访排查、信息比对、公开调查等多种形式,对中山路街道、胜利路街道、松溉镇、茶山竹海街道、陈食街道、何埂镇、临江镇、宝峰镇等镇街的低保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导检查,走访群众685人次,入户调查161户,取消了71户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调减了17户低保金核定偏高的对象。3.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复核低保对象23081人次,新批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1124户2058人,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580户4723人。 (七)以保障群众权益为重点,高效落实专项救助制度 一是抓好低收入群体认定工作。审核认定申请助学救助的低收入家庭学生374人次,确保了全区贫困学生享受到了助学救助政策。审核认定申请廉租住房救助的低收入家庭62户84人,确保了全区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享受到了廉租住房保障政策。二是抓好了低保就业联动工作。指导镇街民政办做好低保与就业联动工作,审核认定177户402人的就业补贴,402名城市低保对象因享受就业补贴而主动退出低保,促进了低保对象的积极就业。三是抓好了其他专项救助工作。从2014年1月起,全区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了30元,新批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对象2人,完成449名精减退职老职工的救济金发放工作和375名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矽肺病人员救济金的发放工作。启动“对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免费装配假肢等辅具”行动,为全区203名残疾低保对象争取了重庆市中西医结合康复医院推出的免费配备康复辅具等康复服务。(八)以完善制度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工作 对本单位在审批事项、物资采购管理、财务管理、专项资金分配等方面的现行制度进行了新建或完善。相继出台了《永川区民政局关于改革临时救助审批运行机制的通知》、《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工作规则》、《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临时救助基金管理制度》、《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内部审批工作流程》和《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专项救助资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杜绝了不按规矩办事、庸懒散拖现象,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观念、宗旨观念、服务观念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健全社会救助工作制度 一是继续抓好《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开展低保工作绩效评价,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二是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与职工医疗保险信息资源的共享,实现医疗救助就诊“一站式”的服务。加强医疗救助的定期巡查,规范医疗救助服务行为。继续推行特困供养对象兜底性医疗救助工作,更加优质、高效推行我区特困供养人员的兜底性医疗救助。三是通过“细化临时救助对象,扩大临时救助范围,提高临时救助标准,规范救助程序”等举措,制定出台以镇(街道)为基础、区民政局为主体、重庆社会救助基金等慈善救助为补充的分级负责、分层救助的临时救助制度,实现救助效能最大化。 (二)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全面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实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形成全社会参与活力。 (三)继续推进“救急难”工作试点 继续开展“救急难”工作综合试点,在主动发现救助对象、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畅通社会救助渠道、建立部门合作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总结提炼“救急难”工作的实现路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为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奠定基础。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
填表人: 邓中燕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