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15年度)

日期:2016-04-2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7688861870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管理低保及实施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城乡低保管理;实施社会救助;救助情况核查;系统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相关业务培训。

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568号

法定代表人

黄豫军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5.006

27.7935

网上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无变更事项

(一)加强制度建设,救助体系基本构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整体层面上都在实施转型升级体制改革。新时期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复杂化,社会救助工作同样需要转型升级。我中心直面挑战,积极作为,争取出台了《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庆市永川区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5〕28号 )和《永川区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实施细则》。将社会救助工作提高到区政府联席会议层面,升级救助方式方法,拓宽救助渠道,构建起了以政府领导、区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多方协调联动机制,有力地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8项制度与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8+1”救助体系。 (二)紧扣重点工作,城乡低保巩固提升 一是高效落实双联动机制,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得到持续巩固。高效落实双联动机制,从2015年10月1日起,提高全区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375元提高到420元,人月均救助水平提高到350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从220元提高到230元,人月均救助水平提高到176元,同比增长6.7%,惠及全区近2万城乡低保对象。经过低保的动态核查,累计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1548户2929人,新批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830户1557人,现有城乡低保对象12196户19208人(其中:城市低保4528户6414人,占全区城市人口的比重为1.72%;农村低保7668户12794人,占全区农村人口的比重为1.69%),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6373万元(其中: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019.9万元,同比减少资金支出6.4%;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353.1万元,同比增加资金支出9.2%)。 二是搭乘互联网发展新风,大数据背景下的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围绕数据建设、信息共联,投入资金23万元帮助全区23个镇(街道)完成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站(民政办)信息系统硬件建设工作,并会同区信息办实现了23个镇(街道)、区核查认定中心信息核查系统的党政内网连接。2015年,对在册低保对象按季度进行了4次信息比对、按月对所有新申请低保对象进行比对,累计受托核对在册低保对象和新申请对象15928人次,累计核检出经济状况超标307人次。全面优化升级了城乡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低保系统实时预警监控机制,网络化审核、审批等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积极部署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建设前期工作,争取区财政资金12万元按照招投标合法程序采购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信息管理系统,计划2016年上半年前完成调试安装并全面启用。 三是实行目标化绩效考核,系统性回头评估了低保资金管理发放。联合区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印发<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永民政发〔2015〕20号)文件。连同财政局工作人员,将镇(街道)低保工作保障、工作管理、工作效果三个方面工作列为评估重点,通过实地调查问卷、查看自评情况、查阅档案材料和现场走访等方式,对8个镇(街道)进行了抽查,对其2014年城乡低保绩效进行现场联合抽查评价,督促整改,切实加强和改进了全区的城乡低保工作,不断提高低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勇于探索创新,医疗救助稳步推进 一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渝府办发〔2015〕174号)精神,我中心启动了医疗救助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并代区政府办公室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拟通过扩大医疗救助范围、调整资助参保标准、提高了医疗救助比例及封顶线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全区医疗救助水平。目前,草拟稿已经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正送区政府审签。 二是拓展救助服务网络。按照《医疗救助定点服务机构零售药店准入及退出规定》精神,进一步拓展了医疗救助的服务网络。今年以来,新增门诊医疗救助定点零售药店19家,新增医疗救助定点服务医院3家;同时,对原39个医疗救助定点服务医院进行了重新申报、重新准入,并重新签订了《服务协议》。现全区共计批准了医疗救助定点服务医院42家,定点服务零售药店71家,极大地方便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购药。 三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通过定期巡查、专项检查和委托调查等多种方式,加大了对医疗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对全区35个医疗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和零售药房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并按照《服务协议》及医疗救助政策规定,向24个因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占比、医疗救助对象住院次均住院救助费用等超过预警指标的医疗机构发出了预警提示,向3个存在医疗救助违规事项的医院下发了《违规事项处理决定书》,扣减医疗救助费用并处违约金19879.4元,确保了医疗救助资金有效运行和安全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医疗救助规范化管理服务建设。 四是稳步提升救助水平。进一步完善了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实时更新,确保困难群众享受到“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服务。全年医疗救助135724人次(其中:重大疾病门诊救助20151人次,普通疾病门诊救助33448人次,重大疾病住院救助2164人次,普通疾病住院救助30684人次,资助参保49277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2862.4万元(其中:重大疾病门诊救助158.8万元;普通疾病门诊住院救助110.3万元,重大疾病住院救助587.8万元;普通疾病住院救助1743万元,资助参保救助262.5万元)。同时,积极落实了特困供养人员兜底性医疗救助工作,全年投入资金41万元,救助4295人次,惠及全区所有农村五保、城镇三无等特困供养人员。 (四)坚持应救尽救,专项救助综合发力 一是修订临时救助制度。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渝府发〔2015〕16号)精神,我们从今年5月起,启动了临时救助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并先后通过“基层调研、广泛座谈、交流学习、意见征求”等多种方式完成了《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代拟稿),《通知》重点细化了救助情形,合理确定了标准,规范了救助程序,构建完善了分级负责、分层救助的临时救助制度。目前,《通知》正在按程序送区政府审定。 二是积极争取救助资金。积极争取市级补助资金和区财政的调剂安排,落实了临时救助资金996万元,同比增长44.3%,其中下拨了896万元到全区23个镇(街道),全部用于城乡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壮大了各镇(街道)的临时救助资金总量,有效缓解了镇(街道)临时救助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2015年全区实施临时救助1468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10.84万元(其中区级人文关怀临时救助144人次,发放救助金64.59万元;镇街临时救助14538人次,发放救助金746.25万元) 三是统筹资源综合发力。延伸救助载体,优化资源统筹,多方力量助力困难群众渡过难关。2015年主动向重庆市社会救助基金会申报特殊困难群众救助11户11人,获审批9人,审批资金27.5万元,人均救助3.05万元,合力帮助困难群众走出了困境。 四是高效落实专项救助。全区审核认定申请助学救助的低收入家庭学生191人次(其中城乡低保对象185人次,儿童福利对象6人次),确保了全区贫困学生享受到了助学救助政策。指导镇街民政办做好低保与就业联动工作,审核认定134户212人的就业补贴4.56万元,促使212名城市低保对象因享受就业补贴而退出低保,促进了低保对象的积极就业。加大了精简定救工作力度,惠及430名定期定量救济对象,城市精简定期定量救济标准从原来的304元/月.人提高到了349元/月.人,农村精简定期定量救济标准从原来的314元/月.人提高到了353元/月.人,累计发放定期定量救济金192.49万元。完成了323名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矽肺病人员救济金的发放工作,累计发放救济金298万余元,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响应中央号召,脱贫攻坚兜底保障 一是实现两线合一,做到兜底保障。会同区财政局、区扶贫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发挥低保兜底作用的通知》,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从220元提高到230元,同比增长6.02%,与扶贫标准持平,实行了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原则上将A类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兜底范围,切实做到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了兜底保障。截止年末,有1919人已经纳入了农村低保救助范围。 二是扩大救助范围,保障医疗需求。会同区财政局、区卫计委、区人社局、区扶贫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将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有关事宜的通知》,从11月开始,将全区农村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家庭中患有重特大疾病或因病导致家庭实际生活困难的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享受资助参保、普通疾病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医疗救助政策。并分为了“初步筛查、调查核实、审核上报、审查审批、认定身份”等5个工作步骤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年末,全区有4367名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被纳入了医疗救助范围。 (六)搭建沟通桥梁,政策宣传有声有色 一是策划集中活动,广泛开展了政策宣传。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策划开展了全区“社会救助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集中活动期间,全区上下集中开展宣传活动36场次,举行院坝宣讲168场次,制作展板580块,张挂宣传画772副,悬挂张贴标语横幅1640余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4万份,组织报纸媒体宣传救助政策12次,组织电视媒体宣传救助政策5次(其中专题片2部,访谈专题1部),组织网络媒体宣传救助政策4次,新闻发布会1次,利用广播宣传救助政策1722次,设置政策宣讲站126个。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还被重庆市民政局评为优秀单位。 二是搭建交流平台,有效畅通了监督渠道。加强了“永川区低保中心”政务微博建设,在网络上搭建了与社会公众交流平台。全年发布“永川区低保中心”政务微博的动态信息293条,永川区低保中心党建平台信息71条,有效畅通了全区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的监督渠道,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好评。 三是加强窗口建设,切实优化了服务质量。区低保中心“为民服务窗口”全年接访群众363人次,同比减少94人次,下降25.9%,其中诉求类94人次,投诉类90人次,咨询类179人次。通过入户调查、座谈交流、多方协调等措施,处理涉及低保等社会救助方面的疑难信访12件次。办理办结转办件31件次,实现了来信来访办结率达100%,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结论。 (七)强化监督引领,效能建设尽职尽责 一是坚持“明察暗访并举”,促进救助政策阳光运行。采取“背靠背”走访群众的方式,深入到了全区23个镇(街道)、52个村居,通过明察暗访、查阅资料、询问救助当事人等重点检查城乡低保集中宣传公示情况、城乡低保档案整理规范情况、临时救助资金审批发放情况、民政建档对象审批及认定情况等四个方面的内容,有力地推进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的规范运行。同时,联合公租局对全区4个廉租住房小区(荫山小区、三圣公寓、惠民小区、凤凰湖小区)中已纳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救助家庭进行了全面了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对其中341户的人口、收入、财产等情况及房屋承租行为进行了入户核查,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取消廉租房低保家庭8户,低收入家庭40户,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公示,促进了住房救助政策的公平公正。 二是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促进干部职工规范履职。通过职工会议、主任办公会等方式,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低保中心工作规则》、《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法规,要求每一笔账做严做实,每一分钱明明白白,每一份资料详实准确,每一项工作尽心尽责,切实加强了内部管理,促进了中心干部职工用心服务,规范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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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叶茂  报送日期:2016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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