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17年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7688861870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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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管理低保及实施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城乡低保管理;实施社会救助;救助情况核查;系统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相关业务培训。 | |||
住所 |
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568号 | |||
法定代表人 |
黄豫军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33.8 |
259.6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
16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变更事项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着力制度完善,深入推进城乡低保工作 一是修订出台规范性文件,为深入推进城乡低保精细化操作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二是城乡低保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从4月1日起,将城市低保标准从原来的460元/人•月提高到500元/人•月,增长8.7%;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来的300元/人•月提高到350元/人•月,增长14.3%。全区城乡低保标准差距从2015年的1:0.5缩小至1:0.7。经过动态核查,全年累计新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115户2026人,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1800户3742人,现有城乡低保对象11149户17375人,全年累计发放139278户次214699人次城乡低保资金7387.4万元。 三是城乡低保脱贫兜底保障作用充分发挥。认真落实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通过主动筛查、简化程序等方式将符合条件的1443户1543名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兜底范围,占全区农村低保总人数的13%,占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总数的8.26%,今年累计为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450 万元,切实做到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基本实现了兜底保障。 二、着力群众需求,不断提升医疗救助水平 一是设立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出台了管理办法,将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含纳入民政救助系统的因病致贫扶贫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指: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困境儿童)、城乡孤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民政建档特殊困难人员、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9类城乡困难群众纳入扶贫济困范围,实施医疗救助,惠及人群5.8万人。重点针对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后的自付医疗费用实施分档救助,并依托“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的“一站式结算”。建制以来,全区累计扶贫济困医疗救助1617人次,支出扶贫济困医疗基金285.9万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自负压力。 二是全面实行分级诊疗制。结合实际,全面建立了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分级诊疗制度,所有医疗救助对象常见病、多发病,住院必须首诊在基层一级医疗救助定点服务机构,需要转诊的需办理转诊手续,施行逐级诊疗。同时,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医疗救助对象次均住院医疗费用、医疗救助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数、医疗救助对象住院次均医疗救助费用、医疗救助对象住院人次人数比”四个指标实行量化约定,有效防止了过度医疗。 三是进一步完善资助参保政策。会同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残联出台了《关于做好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资助参保时间从历年集中参保时间结点12月底延伸至次年6月,2017年,投入医疗救助资助参保资金568万元,累计资助48350名城乡困难群众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相比2016年分别增长22%、减少1.1%。 四是加强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制度效能,进一步完善一站式结算平台,加强医疗救助对象身份认定和撤销,实现医疗救助信息系统按月实时动态更新,全年新认定民政医疗救助对象7102人,撤销5959人,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时享受到“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全年累计223210人次,同比增长37.5%(其中,重大疾病门诊救助54431人次,同比增长93.8%;普通疾病门诊救助79083人次,同比增长51.1%;重大疾病住院救助4752人次,同比增长77.1%;普通疾病住院救助36594人次,同比增长18.8%;资助参保救助48350人,同比减少1.1%)。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5873.7万元,同比增长52.9%(其中,重大疾病门诊救助429.1万元,同比增长77.8%;普通疾病门诊救助395.3万元,同比增长124.8%;重大疾病住院救助1471.1万元,同比增长79.4%;普通疾病住院救助3009.9万元,同比增长40.5%;资助参保救助568.3万元,同比增长23.7%)。 五是大力拓展医疗救助定点服务网络。新增门诊医疗救助定点零售药店20家;同时,对所有医疗救助定点服务医院、药店进行了重新申报、准入,并重新签订了《服务协议》。全区现有医疗救助定点服医院43家,定点服务零售药店96家,医疗救助信息化服务网络覆盖全区,极大地方便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购药。 三、着力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兜底保障功能 一是全面启用临时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对原采用的临时救助手工审批制度进行了改革,全面启用了临时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在线审核审批和手工审批相结合的临时救助审批制度,初步实现了信息化管理。 二是进一步完善申请审批运行机制。建立完善了以镇(街道)为基础、区民政局为主体、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等慈善救助为补充的分级负责、分层救助的临时救助审批运行机制。2017年全区实施临时救助23354人次,同比增长39.1%;发放救助资金1876.12万元,同比增长53.2%(其中区级临时救助287人次,发放救助金235.35万元;镇街临时救助23067人次,发放救助金1640.77万元)。 三是加大临时救助资金筹集力度。争取落实了临时救助资金1900万元,全部下拨到全区23个镇(街道)用于城乡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壮大了各镇(街道)的临时救助资金总量,有效缓解了镇(街道)临时救助资金短缺的问题。 四、着力综合发力,确保专项救助高效落实 一是专项救助政策落实及时有效。审核认定申请助学救助的低收入家庭学生245人,审定普通高校招收高中定向培养资格贫困毕业生46人。牵头做好低保家庭学生的摸排工作,摸排出全区学龄前儿童及适龄学生2138户2626人,为后续就学扶贫工作提供数据支撑。积极参与就业扶贫工作,全区摸排出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2000余名,配合就业局为其提供职业培训、工作推荐,180名低保对象就业而退出低保,促进了低保对象的积极就业。全面开展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艾滋病人及感染者和重特大疾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众的主动筛查和主动救助工作,累计救助5923人次,支出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1416万元。圆满完成了低收入家庭和低保家庭廉租房对象身份的审批认定工作,让25户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了廉租住房救助; 二是专项补贴资金发放及时有效。城市精简定期定量救济标准从原来的381元/月.人提高到了417元/月.人,农村精简定期定量救济标准从原来的393元/月.人提高到了434元/月.人。今年新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4名,现全区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385名,全年累计发放定期定量救济金194.8万元。受委托对全区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矽肺病人员274名(其中新批25名)及时有效地发放救济金243万元。全面从区残联接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审批管理及发放工作,出台了文件予以了规范,并通过信息比对核查的方式清退了不符合“两项补贴”人员2506人;现全区困难残疾人员4729名,重度残疾人员10322名,已累计发放“两项补贴”资金233.7万元。 五、着力低保公示,努力提升低保民调满意度 紧紧抓住“城乡低保张榜公示”这个“着力点”,全面推行城乡低保“照片公示常态化、公示到户常态化、集中宣传常态化”和“三个常态化机制”,强化了对镇(街)、村(居)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公示公开的指导力度。累计发放《低保宣传手册》等社会救助宣传资料50余万份、《告知书》70余万份,集中解答了一批群众疑惑,解决了一批困难诉求,有效提升了群众对城乡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六、着力明察暗访,加强社会救助监督管理 一是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监督举报渠道。畅通社会救助监督举报渠道,全年接访群众2640人次,电话接访4480件次,为上门或来电咨询政策、举报投诉、救急求助的老百姓答疑解惑,直接或间接为其提供帮助398人次,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 二是全面建立领导包片干部包镇的监督机制。建立领导包片,干部包镇(街道)的工作专班,对全区23个镇(街道)、261个村(居)的民政政策宣传、低保公示及民调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明察暗访,有力推进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的公正透明。 三是组合拳加强医疗救助的监督管理。通过定期巡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了对医疗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年累计对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巡查225项次,专项检查8项次。查实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10个,下发《违规事项处理决定书》12份,扣减医疗救助费用并处违约金26.4万元,暂扣医疗救助资金227万元。确保了医疗救助资金有效运行和安全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医疗救助规范化建设。 七、着力信息整合,有效提升精准救助水平 建立完善了区、镇(街道)两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信息平台,全面启用市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系统。按月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城乡孤儿、重点优抚、精简职工、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高龄老人、失能老人等人员信息与死亡、社保、就业等信息进行批量比对38万人次,比对出疑点信息145条,检出率0.04%。受委托对新申请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和廉租住房救助的人员信息与工商、社保、就业、车辆、房产、公积金、死亡及税务等信息进行查询4324户次7429人次,查询出疑点信息610条次,检出率8.2%,有效提升了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率。 八、着力专项行动,编织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网络 一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依托全国“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农村留守人员基础信息库,实行按季度为周期进行更新,并由区民政局通过信息交换的方式与区公安、区教育等部门进行动态复核,全面建立起了农村留守人员基本信息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了与公安、教育等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信息互通。 二是开展联合专项行动。会同区教委、区公安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等八部门联合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通过建立专班、一对一帮扶、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措施,会同区教委、区公安局对“监护差、无户籍、辍学、残疾、患病”五类重点对象按照“一人一策一案”进行精准帮扶,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专项行动以来,通过督促父或母返家照料3人、父或母外出带儿童1人、委托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84人、委托其他亲属及朋友监护6人,干预帮扶完成率100%。截止12月,全区签订受委托监护协议书1579份,签订率63.33%;委托监护确认书2341份。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公章: 2018-01-19 | |||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
情况属实。该年度报告已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 |||
填表人: 包宋梅 报送日期:2018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