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1-00255 发文字号: 永川府〔2021〕66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9-09 发布日期: 2021-10-0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凤凰湖产业园K4-1-3/02地块控规修改的批复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1-00255
发文字号: 永川府〔2021〕66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9-09
发布日期: 2021-10-0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凤凰湖产业园K4-1-3/02地块控规修改的批复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
有效性:


永川府〔2021〕66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凤凰湖产业园K4-1-3/02地块控规修改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审定凤凰湖产业园K4-1-3/02地块控规修改的请示》(永规资文〔2021〕193号)收悉。经区政府第169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关于凤凰湖产业园K4-1-3/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方案。

二、同意将凤凰湖产业园K4-1-3/02地块用地性质及相关规划控制指标进行修改,规划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B1)、娱乐康体设施用地(B3)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B1R2),容积率由不大于2.0调整为不大于3.18,建筑密度由不大于35%调整为不大于40%,绿地率由不小于30%调整为不小于20%,停车位配建总指标不小于2039个(含地上地下)。

三、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控制指标实施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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