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1-00255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2021〕6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9-09 | 发布日期: | 2021-10-09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凤凰湖产业园K4-1-3/02地块控规修改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1-00255 |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2021〕6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1-09-09 | ||||
发布日期: | 2021-10-09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凤凰湖产业园K4-1-3/02地块控规修改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
有效性: |
永川府〔2021〕66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凤凰湖产业园K4-1-3/02地块控规修改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审定凤凰湖产业园K4-1-3/02地块控规修改的请示》(永规资文〔2021〕193号)收悉。经区政府第169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关于凤凰湖产业园K4-1-3/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方案。
二、同意将凤凰湖产业园K4-1-3/02地块用地性质及相关规划控制指标进行修改,规划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B1)、娱乐康体设施用地(B3)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B1R2),容积率由不大于2.0调整为不大于3.18,建筑密度由不大于35%调整为不大于40%,绿地率由不小于30%调整为不小于20%,停车位配建总指标不小于2039个(含地上地下)。
三、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控制指标实施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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