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E41720K/2024-00056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4-09-23 | 发布日期: | 2024-09-23 |
标题: | 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E41720K/2024-00056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 ||||
成文日期: | 2024-09-23 | ||||
发布日期: | 2024-09-23 | ||||
标题: | 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履行永川高新区开发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营商环境优化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中共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川委办〈2022〉62号)文件精神,内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职教产业发展促进局)、规划建设局(职教基地建设管理局)、政务服务局、财政审计局和安全保障局等6个机构。根据《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永川高新区职业教育发展促进中心更名的批复》(永委编委〔2022〕355号)文件精神,下设事业单位永川高新区职业教育发展促进中心。
根据《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3个工业园区管委会更名并调整隶属关系的通知(永委编委〈2019〉301号)》文件精神,明确凤凰湖、港桥、三教产业促进中心由永川高新区管委会管理。根据区政府同意的《关于调整永川高新区管委会财政结算政策的请示》文件精神,从2023年开始永川高新区管委会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永川高新区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本级)、永川高新区港桥产业促进中心(本级)、永川高新区三教产业促进中心(本级)、重庆永川凤凰湖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重庆永川港桥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重庆永川三教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7个二级预算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根据区政府同意的《关于调整永川高新区管委会财政结算政策的请示》文件精神,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永川高新区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本级)、永川高新区港桥产业促进中心(本级)、永川高新区三教产业促进中心(本级)、重庆永川凤凰湖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重庆永川港桥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重庆永川三教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等7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42071.97万元,支出总计342071.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058.71万元,增长33659.5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3683.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57374.84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42071.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058.71万元,增长33659.5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3683.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7374.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071.9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42071.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058.71万元,增长33659.55%,主要原因是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81.14万元、教育支出32304.5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215.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1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2795.8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993.69万元、其他支出34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7.27万元,占0.72%;项目支出339604.71万元,占99.2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2071.9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1058.71万元,增长33659.55%。主要原因是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81.14万元、教育支出32304.5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215.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1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2795.8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993.69万元、其他支出34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5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697.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683.87万元,增长8258.8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048.4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1635.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56.90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697.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683.87万元,增长8258.8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907.49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40.9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1635.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56.90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本支出预算76.54万元,追加项目支出预算2280.3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37.06万元,占5.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1.58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是减少高新区运转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32370.13万元,占38.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308.71万元,增长52602.91%,主要原因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功能科目调整。
(3)科学技术支出11215.51万元,占13.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84.49万元,下降15.03%,主要原因是减少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1.04万元,占0.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57万元,增长22.9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补缴职业年金记实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107.62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6)节能环保支出3100.00万元,占3.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追加 “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补助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29421.00万元,占34.7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79.00万元,下降48.20%,主要原因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功能科目调整。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93.69万元,占3.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36.67万元,下降52.71%,主要原因是减少高新区建设发展运转及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101.07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67万元,下降40.10%,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7.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6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1.61万元,增长501.61%,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0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82万元,增长432.19%,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决算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4人;2023年度机构改革后,2023年决算人数119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参公编制77人,事业编制21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5737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374.8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项目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5737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374.8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永川综合保税区建设工程项目二期34000万元、化解隐性债务80000万元、专项债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3374.84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9.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30万元,下降29.10%,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增加因公出国(境)费14.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0.71万元,增长597.29%,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24.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增加因公出国(境)费14.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4.20万元,主要是用于5人次赴德国、意大利、中国香港、马来西亚等地招商引资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按重庆市政府统一安排追加因公出国招商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2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后增加因公出国招商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油费、维修费、过路费等运行维护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1万元,下降11.1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9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3个二级预算单位永川高新区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永川高新区港桥产业促进中心、永川高新区三教产业促进中心保有车辆并入决算。
公务接待费33.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相关部门和单位。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00万元,下降52.8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51万元,增长288.6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相应增加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5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443批次33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6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4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6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8.87万元,增长7354.2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招商引资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8万元,增长1780.9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培训人次。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0.32万元,增长383.9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45.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3.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4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33.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55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采购3.18万元、永川临港片区规划编制采购315万元、广告发布权和广告位租赁1230.8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3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339604.7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何春燕 023-4956756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