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E41720K/2023-00007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3-02-27 | 发布日期: | 2023-02-27 |
标题: | 永川高新区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E41720K/2023-00007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 ||||
成文日期: | 2023-02-27 | ||||
发布日期: | 2023-02-27 | ||||
标题: | 永川高新区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永川高新区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编制和实施园区发展规划;建设管理园区基础设施;管理园区财政国资;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发展园区工业经济;用活园区土地资源;服务园区企业发展;管理园区信访安全等。
(二)单位构成
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工业园区凤凰湖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永编委〈2015〉12号),本单位下设办公室、行政综合审批服务局、产业发展局、规划建设局、招商局、财政国资局、审计局、综治办等8个内设机构,设置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重庆永川凤凰湖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665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657.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247095.1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49595.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1975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665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5.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6.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57.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7.6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或减少247095.1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8.1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47067.0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57.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57.09万元,比2022年减少4959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09万元,比2022年或减少28.1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调整、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833万元,比2022年减少4956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3个工业园区管委会更名并调整隶属关系的通知(永委编委〈2019〉301号)》和《中共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川委办〈2022〉62号)》精神,明确凤凰湖、港桥、三教产业促进中心由永川高新区管委会管理,根据区政府同意的《关于调整永川高新区管委会财政结算政策的请示》文件精神,高新区作为一级预算单位,凤凰湖、港桥、三教产业促进中心作为其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进行预算管理,主要用于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2.50万元,比2022年减少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8.0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比2022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标准调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40.69万元,比上年减少46.34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调整和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8.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833.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凤仪联系方式:023-49567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