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E41720K/2023-0000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3-02-27 | 发布日期: | 2023-02-27 |
标题: | 永川高新区港桥产业促进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E41720K/2023-00009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 ||||
成文日期: | 2023-02-27 | ||||
发布日期: | 2023-02-27 | ||||
标题: | 永川高新区港桥产业促进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永川高新区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发展港桥园区工业经济,促进全区工业经济发展;编制实施
园区发展规划;建设管理园区基础设施;管理园区财政国资;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发展园区工业经济;用活园区土地资源;服务园区企业发展;管理园区信访安全等。
(二)单位构成
根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工业园区港桥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永编委〈2015〉14号)、《关于同意设立重庆永川港桥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的批复》(永编委〈2015〉376号)、《关于同意工业园区港桥管委会增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批复》(永编委〈2017〉193号)文件精神,共设有办公室、规划建设局、财政国资局、招商局、产业发展局、审计局、综治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9个科级内设机构,设置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重庆永川港桥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071.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71.34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55628.8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5628.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5000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071.3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5.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6.0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2928.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1.6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55628.8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9.6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55638.4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71.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1.34万元,比2022年减少562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34万元,比2022年增加9.60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469.00万元,比2022年减少5638.4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区政府同意的《关于调整永川高新区管委会财政结算政策的请示》文件精神,高新区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作为其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进行预算管理,2023年不再预算支持企业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园区综合管理事务和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6.50万元,比2022年减少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00万元,比2022年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减少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比2022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预算标准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08.81万元,比上年减少30.5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定额预算标准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69.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何春燕 联系方式:023-49567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