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E41720K/2024-0001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
标题: | 永川高新区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E41720K/2024-00019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 ||||
标题: | 永川高新区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永川高新区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编制实施园区建设发展规划;园区土地储备和用地管理;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征收管理园区财政税收;开展内部审计;园区产能集群。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下设办公室、行政综合审批服务局、产业发展局、规划建设局、招商局、财政国资局、审计局、综治办等8个科级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7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3.74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1404.6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404.6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73.7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2.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2.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5.3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83.5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1404.65万元,主要是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3.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468.2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3.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74万元,比2023年减少140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63.5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项目支出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468.2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3个工业园区管委会更名并调整隶属关系的通知(永委编委〈2019〉301号)》和《中共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川委办〈2022〉62号)》精神,明确凤凰湖、港桥、三教产业促进中心由永川高新区管委会管理,根据区政府同意的《关于调整永川高新区管委会财政结算政策的请示》文件精神,高新区作为一级预算单位,凤凰湖、港桥、三教产业促进中心作为其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进行预算管理,2024年不再编制项目支出,只编制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统一由高新区编制。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00万元,比2023年减少5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区政府同意的《关于调整永川高新区管委会财政结算政策的请示》文件精神,高新区作为一级预算单位,三教产业促进中心作为其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进行预算管理,公务接待费由高新区统一预算,二级单位不预算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定额标准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9.94万元,比上年增加12.5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了3人,公用经费定额预算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本单位没有预算项目,故未编制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按要求进行公开。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4年永川高新区三教产业促进中心(本级)单位预算公开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高德阳,联系方式:023-49567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