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7398G/2024-0006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城管局 成文日期: 2023-09-25 发布日期: 2023-09-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环境卫生服务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7398G/2024-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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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城管局
成文日期: 2023-09-25
发布日期: 2023-09-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环境卫生服务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环境卫生服务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永川区环境卫生服务所现行的职能职责是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促进城市管理。贯彻执行环卫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负责城区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环卫设施管护;负责全区水域垃圾清漂;负责垃圾处理;负责城区建筑渣土及洗车场环境卫生;指导镇街环卫工作业务等。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环境卫生服务所在编正式职工18名,退休职工29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市容质检科、运输科、设施科和渣土办6个部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1,801.28万元,支出总计11,801.2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5.72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减少1435.72万元,支出合计减少1435.72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1,80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5.72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35.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01.28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1,801.2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435.72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98.2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3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98万元,占3.7%;项目支出 11,365.30万元,占96.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801.2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35.72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PPP项目渗滤液及膜下水处理、PPP项目永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等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0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98.2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PPP项目渗滤液及膜下水处理、PPP项目永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等项目资金由政府性基金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来安排。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68.56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PPP项目渗滤液及膜下水处理、PPP项目永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等项目支出减少。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0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98.2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PPP项目渗滤液及膜下水处理、PPP项目永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等项目资金由政府性基金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来安排。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68.56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PPP项目渗滤液及膜下水处理、PPP项目永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等项目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7.24万元,占 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34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8.78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新增在编人员1人。

(3)节能环保支出38.73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作业资金支付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11,628.39万元,占9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82.24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PPP项目渗滤液及膜下水处理、PPP项目永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等项目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28.13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新增在编人员1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5.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62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59.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59万元,下降34.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了办公费用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 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33.9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PPP项目渗滤液及膜下水处理、PPP项目永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收及运处理等项目资金由政府性基金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33.9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PPP项目渗滤液及膜下水处理、PPP项目永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收及运处理等项目资金由政府性基金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安排。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8.3%, 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4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环境卫生业务检查公务用车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环境卫生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6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环境卫生业务检查公务用车增加。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1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00%,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7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1万元,下降96.2%,主要原因是参加培训人员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11583.5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余霞,023-853680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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