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7398G/2024-00080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城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7398G/2024-00080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城管局 |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贯彻执行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根据区政府资金计划,负责编制下达市政维护、公用、环卫、园林、公园、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管理依法征收的费用管理。
3.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指导、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管理;指导街道(镇)及城区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城区洗车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5.承担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承担城市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承担城市供热管理。
6.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街道(镇)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和临时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编制区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街道(镇)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城市绿线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9.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10.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定额和质量管理。
11.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供水等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生态环境管理方面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水利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规划方面城市违法建筑等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监督镇(街道)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2.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桥梁、隧道、照明、广告牌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生活垃圾和建设垃圾处理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城区化粪池的安全监督管理和全区化粪池行业安全监督指导;负责职责范围内园林、绿化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公园、游艺机游乐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13.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组织城市管理的重大科技成果鉴定;负责推广和运用城市管理高新技术;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4.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市政设施和绿化科(行政审批科)、市容环卫管理科、安全信访法制科。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4020.31万元,支出总计14020.3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81.79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4181.79万元,支出合计增加4181.79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402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81.79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81.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20.3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402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81.79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81.6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00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49万元,占4.2%;项目支出13430.82万元,占95.8%。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020.3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81.79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封控区管控区疫情防控消杀经费、永川南站出口及马拉松沿线品质提升工程资金、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申办工作经费、绿地率遥感解译和生物多样性及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经费、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88.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9.79万元,增长42.1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封控区管控区疫情防控消杀经费、永川南站出口及马拉松沿线品质提升工程资金、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申办工作经费、绿地率遥感解译和生物多样性及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经费、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9.5万元,增长14.8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封控区管控区疫情防控消杀经费、永川南站出口及马拉松沿线品质提升工程资金、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申办工作经费、绿地率遥感解译和生物多样性及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经费、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等。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88.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9.79万元,增长42.1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封控区管控区疫情防控消杀经费、永川南站出口及马拉松沿线品质提升工程资金、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申办工作经费、绿地率遥感解译和生物多样性及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经费、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9.5万元,增长14.8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封控区管控区疫情防控消杀经费、永川南站出口及马拉松沿线品质提升工程资金、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申办工作经费、绿地率遥感解译和生物多样性及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经费、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1.72万元,占0.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5万元,增长40.63%,主要原因是退休3人,退休职工一次性补贴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738.13万元,占5.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8.36万元,增长3633.5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封控区管控区疫情防控消杀经费。
(3)节能环保支出125.78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22万元,下降24.23%,主要原因是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作业经费支出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12100.07万元,占8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3.38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永川南站出口及马拉松沿线品质提升工程资金、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申办工作经费、绿地率遥感解译和生物多样性及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经费。
(5)农林水支出112万元,占0.8%,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820.62万元,占5.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1.48万元,增长2716.1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9.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9万元,增长8.52%,主要原因是退休3人,退休职工一次性补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221.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8万元,增长222.19%,主要原因是划转借调到城管局机关工作的下属单位人员公用经费到局机关。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本年支出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9万元,下降51.57%,主要原因是:1、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2、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69万元,增长125.75%,主要原因是:1、本年有人员因公出国;2、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保养费用增加;3、公务接待批次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4.62万元,主要是用于参加永川区政府组织赴法国、西班牙开展城市建设与管理领域合作交流。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因公出国。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1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城市管理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4万元,下降54.3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2万元,增长22.22%,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1.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其他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城市管理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7万元,下降89.1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5万元,增长339.2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13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9.2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0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9万元,增长3230.0%,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停车场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调研现场会、园博会申办工作会议等,会议次数增加较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7万元,增长778.43%,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参加浙江大学城市更新提升专题培训、区管领导干部浙江大学进修班培训、城市综合管理提升班培训等,培训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5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2.8万元,增长222.19%,主要原因是划转借调到城管局机关工作的下属单位人员公用经费到局机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7.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7.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9.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77 %。主要用于采购城市建设相关工程及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13430.8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本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功平 联系电话:023-8535111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