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和《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依托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专属网页和政务新媒体“永川城市管理”,以公众信息需求为导向,重点围绕城市管理和民生实事、公共利益、社会治理等内容,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建议提案办理、政策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权力事项及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及清单、城市供水水质抽样监测、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等城市管理领域信息总计251条,其中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公示公告21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86条,政策问答9条,更新本单位领导信息6条、预算决算情况17条,行政许可办理情况17次。在区内新闻媒体上刊播89条,在重庆日报、上游新闻等市级新闻媒体刊载6条。制定我局《突发网络舆情应急预案》,规范处置停车秩序、清扫保洁、城管执法等城市管理网络舆情1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及时在网站更新发布《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版)》,完善了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2023年,我局结转上年自然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在规定时限内规范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继续落实“三审三校”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发布、保密安全、归档备案等内部工作制度,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测。落实专人不定期对发布信息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泄露个人信息排查整治工作,对可能涉及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内容及时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全面杜绝发生个人信息泄露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政务公开要求,不断规范调整政府网站栏目和内容,对政府网站不定期开展自查整改,切实加强网站常态化管理,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群众关切,创新线上、线下协调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落实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组织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1次,切实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能力。三是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对信息发布出现失误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5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34.03(其中垃圾处置费征收211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个别科室和局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存在临期发布信息的情况,存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政策解读信息形式有待丰富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指导力度。办公室加大对各科室和局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明确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等环节的时限要求,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拓宽公开渠道。结合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领域信息的需求,加大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三是加强能力培养。深化学习研究《条例》,加强业务培训,全面增强全局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聚焦政务服务、网络理政、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持续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实效。四是扩展公开范围。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加大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五是积极探索创新。探索更加利于公众理解的形式来解读政策文件,帮助公众从城管视野更好地了解城市运行状况,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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