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15E/2024-0006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9-21 发布日期: 2023-09-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15E/2024-0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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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9-21
发布日期: 2023-09-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办理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预留印鉴;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UK制作、发放及备案事务;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用款额度的发放和核对事务;受理预算单位预算资金、纳入专户管理资金和代管资金直接支付业务;办理预算单位预算资金、纳入专户管理资金和代管资金等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清算业务。

2.代管预算单位代管资金:执行预算单位代管资金收入指标;负责代管资金银行账户和预算单位明细核算;履行代管资金代理银行服务协议,跟踪代理银行按协议办理相关业务和提供优质服务,负责与代理银行沟通和协调。

3.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软件的开发、安装、调试,并根据需求及时完善扩充软件功能;负责系统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做好日终备份系统数据,保障备份数据的安全、保密和完整;负责软件使用的技能培训工作。

4.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为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设办公室、支付科、会计科、信息科4个职能科室。2022年底实有人数28人。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75.70万元,支出总计675.7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5.70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675.7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675.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5.7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5.70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75.7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675.70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合计增加25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63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5.7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5.7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一体化要求,本部门2022年度单独编制决算。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无金额。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5.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5.7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一体化要求,本部门2022年度单独编制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31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降低。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5.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5.7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一体化要求,本部门2022年度单独编制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31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降低。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单独编制决算,上年无余额。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4.52万元,占7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38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降低。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9.17万元,占1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4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增加退休中人一次性缴费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31.87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减少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50.14万元,占7.4%,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5.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3.86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3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84万元,公用经费用途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一体化要求,本部门2022年度单独编制决算,上年无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本部门2022年独立编制决算,上年度“三公”经费无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2022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2022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2022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本部门2022年独立编制决算,上年度“三公”经费无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本部门2022年独立编制决算,会议费、培训费上年无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8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8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单独编制决算,上年无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未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0个项目开展了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世德 联系电话:023-498958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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