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关于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编制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和运营,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负责统筹全区部门业务系统有效整合,推进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资产运营。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负责推动全区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
(四)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数据中心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园区和企业参与国际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联系大数据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在永电信运营企业有关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有关职责分工。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务”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负责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内容、智能超算等工作。区经济信息委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