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4-00686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4〕35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7-17 发布日期: 2024-08-1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国内贸易(含供销)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4-00686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4〕35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7-17
发布日期: 2024-08-1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国内贸易(含供销)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

“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243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17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

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以下简称“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3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有效整合涉农资源,组建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生产、供销、信用服务协同,兼具区域性通用服务和行业性专业服务功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打造以农合联为平台、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社会化协作与专业化分工有效衔接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024年,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组建区级农合联1个,组建镇(街道)农合联7个以上。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32万亩次,建成农村流通网点50个,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资金达到10亿元。

2027年,全区农业产业服务高质高效、农村流通服务全面覆盖、农村金融服务方便快捷、农民群众可感可及的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全区组建农合联16个、建成为农服务中心14个、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70万亩次、建成农村流通网点170个、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资金达到15亿元。

二、构建以农合联为纽带的为农服务大平台

(一)规范组建农合联。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组建兼具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区域农合联和产业农合联。区域农合联按照区级、镇(街道)分级组建,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区级农合联由区供销合作社牵头组建,会员包括区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涉农企业、行业协会等。镇(街道)农合联由区供销合作社统筹,在三教、仙龙、何埂等基层供销社示范社所属地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较少的镇(街道)也可联合组建,会员包括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产业农合联围绕我区“一主两辅”优势特色产业组建,会员包括同类农业产业链上的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到2027年,全区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超过480个,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100%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加入农合联。

(二)建好建强服务载体。建设区级、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区级为农服务中心依托区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改建,开展需求调查、供给调剂、农技培训、产销对接、财务代账等综合服务。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以供销合作社基层社示范社为主体建设,组织农合联会员实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机作业、农事服务、农产品流通和初加工、农村金融、政策宣传等服务事项。

(三)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依法依规制定农合联章程,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农合联设立秘书处,负责农合联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等日常工作,指导为农服务中心运行。相关涉农部门、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入驻为农服务中心,建立常态化服务工作机制,为农合联会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金融代办等服务。

(四)分类完善服务功能。区农合联主要承担聚合服务力量、配置服务资源、生成服务功能、运作服务事项等职能,推广应用“经济·村村旺农服通”作为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镇(街道)农合联主要承担具体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产业农合联主要推动产业链上各类主体纵向联合,开展农资专供、技术指导、产品加工、市场营销、品牌运营等专业性服务,与区域农合联的通用性服务共同形成社会化协作与专业化分工相结合的为农服务体系。

三、全面推进农业生产联合合作

(一)推动农村市场主体联合发展。积极探索城市人才入乡就业创业新路,支持引导新农人”“农创客等进村发展,带动培育一批本土新型职业农民。领办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帮助农民融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采取“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村社共建”方式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170家以上,逐步将具备条件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培育成“强村公司”。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80家,加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支持区级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提供统一财务代账服务,规范财务制度,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设置好资本下乡防火墙,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支持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村集体资产等农村要素资源评估作价,与农合联会员、供销合作社基层社交叉入股、合股联营,形成利益共同体。

(二)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抓好区级、镇街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对接市级为农服务中心,健全区、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网络,开展农技指导、信用评价、保险推广、产品营销于一体的公益性、综合性农业公共服务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业生产服务进村入户,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统筹调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源,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

(三)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因地制宜提供农业生产多环节托管、临时托管、全程托管等服务,通过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等经营主体由产中向产前、产后环节延伸,围绕农资供应、农产品烘干、仓储冷链、品牌培育等关键环节,提供订单生产、拖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等全产业链专业化服务,延伸服务链条。支持为农服务中心用好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农机采购、农机作业和贴息等扶持政策,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整合农机资源,与村集体共建农资、农机、农事、农技、农艺等专业化服务队参与“四千行动”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整村连片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四、大力推进供销服务深度融合

(一)推动流通设施共建。深入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城区为中心、镇(街道)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加强区、镇、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分层分类补齐物流设施短板。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合联会员承建农产品产地、集散地、冷链仓储中心、集采集配中心。支持供销合作社通过收购、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和管护农贸市场。实施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网络提升行动,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通过资产划拨、委托管理、股权合作等方式,整合镇(街道)、生产企业资源,搭建产供销平台,培育一个农产品流通企业、经营一个农产品市场、建设特色优势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

(二)推动流通渠道共用。推动农村流通服务主体联合合作,整合农村流通服务资源,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双向流通网络,促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支持供销、邮政、快递、交通以及大型物流企业等共同拓展永川区级客运站客货邮功能,推进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提升分拣、运输、投递、派送等各环节服务效率。拓展镇(街道)站点综合服务功能,增强上接区、下联村的集散中转服务能力。支持农村综合服务社拓展生产生活服务功能,打造“一站式”村级站点170个以上。

(三)推动农产品品牌共育。引导农合联会员全面参与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重点培育“永川茶叶”“永川豆豉”“永川香珍”“永川桑蚕”“永川稻渔”五大农产品品牌,不断壮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规模,打造形成一批知名度高、影响力强的“金字招牌”。做好成渝地区供销合作交流,加强农产品销售与流通服务,共同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品牌特色农产品,积极组织参加、承办各类节会、展会活动,持续扩大品牌宣传,促进区域合作,推动品牌农产品线上线下热卖热销。

(四)强化重要物资保供。提高农合联服务粮食生产安全和重要农产品应急保供能力,支持农合联会员参与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和米、面、粮、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落实市、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的联动机制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储备贴息政策和保供稳价应对机制。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网络建设,完善农资仓储设施,开展农资供应监测,稳定市场价格。

五、创新推进信用服务协作联动

(一)创新农村信用评价服务。持续推进重庆农村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采集和使用,推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加强信息和数据互联互通,为农合联生产经营类会员精准画像、匹配产品,提升授信、用信比例。推进“整村授信”,提高“三位一体”改革涉农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便捷性。

(二)创新涉农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创设“农村专业大户”“渝快乡村贷”“渝快助农贷”等特色信贷产品,探索推出针对农合联会员的特色产品,依托农合联加大信用贷款、随借随还贷款和线上信贷产品投放力度。聚焦特色农业产业,按照“一业一贷”模式,探索禽畜活体、养殖圈舍抵押贷款,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支持保险机构和农合联合作,推广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托管综合金融保险服务模式,丰富农户特色农产品收入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农机具综合保险等特色农业保险品类。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性农业保险、银行机构服务协同,丰富“银行+担保”“银行+保险”“弱担保”等信贷品类。

(三)扩大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加入各级农合联,工作人员通过交叉任职或兼职等方式,与农合联会员单位人员融合、机构融合、业务融合,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林权,农机具、大棚设施等涉农资产抵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会员经营服务网点设置信息化金融机具,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推广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缓解小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形成“有机构、村有服务”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政府负责统筹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工作,落实“三位一体”改革的主体责任,组建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三位一体”改革工作专班,督促有关部门和镇(街道)落实相关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区供销合作社牵头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协调落实改革具体工作。区级农合联会长由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兼任,镇(街道)农合联会长可由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兼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二)加强改革协同。“三位一体”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抓手,与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统筹推进,系统制定“三位一体”改革工作方案,周密谋划改革措施,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取得实效。鼓励各镇(街道)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三位一体”改革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具有永川辨识度的改革经验和典型成果。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政策支持。各镇(街道)要统筹用好涉农政策,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力度,用好农民合作社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保障。区财政局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会同供销合作社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区农业农村委等涉农部门要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将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区商务委要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合联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区人力社保局要支持农合联人才队伍建设,将政府购买培训服务交给农合联承接。永川金融监管分局要加强金融政策创新和风险管控。发展改革、科技、民政、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职能,对农合联开展为农服务工作在用地、登记注册、科技服务、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

附件:1.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主要指标

2.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1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4年目标

2027年目标

1

组建农合联(产业农合联)

8

16

2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

7

14

3

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

170

170

4

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

240

480

5

培育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50

80

6

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

32万亩次

70万亩次

7

建成农村流通网点

50

170

8

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位一体改革信贷资金规模

10亿元

15亿元


附件2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名称

事项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构建以农合联为纽带的为农服务大平台

规范组建农合联

组建农合联16个,发展会员单位480个。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100%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加入农合联。

区供销合作社

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2

建好建强服务载体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14个

区供销合作社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3

全面推进农业生产联合合作

推动农村市场主体联合发展

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170家

区供销合作社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4

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80家

区农业农村委

区供销合作社、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

5

支持区级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提供统一财务代账服务

区农业农村委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6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推动形成“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

区供销合作社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7

统筹调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源,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

区供销合作社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8

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

因地制宜发展农业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推广“保姆式、菜单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64万亩次。

区农业农村委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9

支持为农服务中心用好财政补助资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整合农机资源,与村集体共建农机、农事、农技等专业化服务队。

区供销合作社

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各镇街

10

大力推进供销服务深度融合

推动流通设施共建

深入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建立完善农村商业体系;加强区、镇、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分层分类补齐物流设施短板。

区商务委

区交通运输委、区供销合作社、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各镇街

11

实施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网络提升行动,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一个农产品流通企业、经营一个农产品市场、建设一个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区供销合作社

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各镇街

12

推动流通渠道共用

拓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服务范围,打造日用品下乡、农产品出村进城“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的农村流通综合服务网点170个。

区供销合作社

区商务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农业农村委、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各镇街

13

支持供销、邮政、快递、交通以及大型物流企业等共同拓展县级客运站客货邮功能。

区交通运输委

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各镇街

14

推进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提升分拣、运输、投递、派送等各环节服务效率。

区物流办

区交通运输委、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各镇街

15

推动农产品品牌共育

引导农合联会员全面参与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共同培育“永川茶叶”“永川豆豉”“永川香珍”“永川桑蚕”“永川稻渔”五大农产品品牌。

区农业农村委

区供销合作社、区商务委,各镇街

16

依法依规开展具有“永川农合联”标识的线上线下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和社会性农业节庆活动。

区供销合作社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17

强化重要物资保供

支持农合联会员参与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储备和米、面、粮、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落实市、区县粮油和物资储备部门的联动机制。

区供销合作社

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

18

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网络体系建设,完善重要节点和粮油主产农资仓储设施,开展农资供应监测,稳定市场价格。

区供销合作社

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19

健全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储备贴息政策和保供稳价应对机制。

区发展改革委

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20

创新推进信用服务协作联动

创新农村信用评价服务

推进“整村授信”。

人行永川分行

区政府办公室、永川金融监管分局

21

支持农合联与市级征信平台、合法征信机构合作,依法依规为农户以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

人行永川分行

区政府办公室、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22

创新涉农信贷产品

引导金融机构依托产业农合联,按照“一业一贷”模式,创设特色信贷产品。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位一体”改革信贷资金规模达到15亿元。

人行永川分行

区政府办公室、农商行永川支行、区供销合作社、永川金融监管分局

23

创新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探索推动农合联龙头会员企业为产业链上下游主体提供增信支持,开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

人行永川分行

区政府办公室、区供销合作社、农商行永川支行、永川金融监管分局

24

扩大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

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会员经营服务网点设置信息化金融机具,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推广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

人行永川分行

区供销合作社、农商行永川支行

25

保障措施

加强政策支持

要统筹用好涉农政策,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力度,用好农民合作社信贷风险补偿资金。

区农业农村委

区财政局、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26

区财政局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会同供销合作社管好用好专项资金。

区供销合作社

区财政局,各镇街

27

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

区农业农村委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28

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

区农业农村委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29

指导农合联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

区商务委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30

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区商务委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31

将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支持农合联人才队伍建设,将政府购买培训服务交给农合联承接。

区农业农村委

区供销合作社、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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