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区供销社通过永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信息13条,其中情况说明2条,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条,机关简介5条,财政预决算2条,信息年报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条例》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合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咨询、受理、办理工作。2023年区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重庆市永川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网站(专属网页)管理制度》,在日常公文办理中细化信息公开流程,强化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前置审核,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对部分信息结构进行重构,使其更加便于浏览。鉴于工作实际,区供销社未开通政务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均依托永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完成。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供销社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府办公室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统筹指导,做好协调沟通,高标准完成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主要存在主动公开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下一步区供销社将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认定工作流程,重点围绕“三位一体”改革方面,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内容,以高质量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供销社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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