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39H/2023-0053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能源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39H/2023-00530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能源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能源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关于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决策部署,根据国家能源产业政策和全区能源产业发展形势,拟定本地区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能源产业发展地方性文件起草,拟定有关能源体制改革发展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有关问题。
3.指导和协调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参与能源消费总量目标控制,负责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区城能源战略合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统筹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转报能源固定资产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重大能源设备研发,组织协能源重大示范工程;负责煤炭、页岩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标准规定,监测能源发展情况。
4.负责监测分析能源产业经济运行、负责年度能源产业目标调控,协调解决能源企业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工作建议,协调推进能源企业经济运行中财政、金融政策的落实和能源项目投融资工作。
5.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
6.负责拟订成品油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成品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成品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长输油气管道(含附属设施)保护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长输油气管道(含附属设施)安全检查。
7.负责指导能源产业科技进步,推广能源产业先进装备及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等工作;负责推进页岩气综合高效利用,延伸页岩气产业链;负责衔接有关能源央企在永的协调工作。
8.负责贯彻实施煤炭工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区炭行业发展规划和矿区(矿井)开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行业管理,拟定全区煤炭行业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负责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权限范内煤矿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国家审批、核准项目的转报。负责权限范围内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审查和监管。
9.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监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辖区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纠正和查处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组织煤矿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组织煤矿事故抢险及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煤矿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煤矿技术改造项目(方案)审查、上报和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指导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负责煤矿“四化”建设、“一优三减”、“四并重”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
11.负责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指导服务,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和再教育工作。
12.负责煤炭等能源行业信访稳定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区能源局负责拟订电力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中长期能源生产建设统筹能源供需总量平衡,负责跨区域能源资源的协调平衡与合作工作。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电力、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会同区能源局编制电力、天然气、煤炭年度平衡计划。
1.机构情况。重庆市永川区能源局2022年底无下设科室。
2.人员情况。重庆市永川区能源局2022年底实有行政编制人员3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151.00万元,支出总计3,151.0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18.81万元,下降73.7%,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合计减少8,818.81万元,本年支出合计减少8,818.81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15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18.81万元,下降73.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818.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1.00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151.0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8,818.81万元,下降73.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631.1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8,1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32万元,占5.6%;项目支出2,973.68万元,占94.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51.0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818.81万元,下降73.7%。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减少人员,关闭煤矿、页岩气开发利用等奖补资金减少。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18.81万元,下降73.7%。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减少人员,关闭煤矿、页岩气开发利用等奖补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96.70万元,下降73.4%。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减少人员,关闭煤矿、页岩气开发利用等奖补资金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18.81万元,下降73.7%。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减少人员,关闭煤矿、页岩气开发利用等奖补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96.70万元,下降73.4%。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减少人员,关闭煤矿、页岩气开发利用等奖补资金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6万元,占 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99万元,占 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社保调标。
(3)卫生健康支出5.23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万元,下降24.2%,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减少人员经费。
(4)节能环保支出2,900.00万元,占9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00.37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关闭煤矿、页岩气开发利用等奖补资金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8.75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9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减少人员经费。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7.18万元,占 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4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关闭煤矿导致项目支出减少,机构合并人员经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1.38万元,下降77.1%,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减少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73万元,下降82.4%,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减少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6万元,下降43.1%, 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略有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42万元,下降45.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能源事务中心和煤矿安全行政执法支队独立核算。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定点企业检查、接待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5万元,下降37.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5万 元,下降42.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有1辆公务用车费用在煤矿安全行政执法支队中核算。
公务接待费3.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能源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能源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1万元,下降48.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7万元,下降48.2%,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略有下降。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38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9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45万元。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310%,主要原因是增加安全生产培训经费。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73万元,下降82.4%,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减少人员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2192.4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3》。
本单位2022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元真,联系电话:023-4982870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