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39H/2021-00327 | 发文字号: | 永发改审批〔2021〕74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1-11-18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陆溪流域重点支流生态修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39H/2021-00327 | ||||
发文字号: | 永发改审批〔2021〕74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 ||||
成文日期: | 2021-11-18 |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陆溪流域重点支流生态修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
有效性: |
永发改审批〔2021〕745号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大陆溪流域重点支流生态修复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大陆溪流域重点支流生态修复项目建议书的函》(永环函〔2021〕4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111-500118-04-05-542159),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陆溪流域重点支流生态修复工程。
二、项目业主: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三、建设地址:大陆溪流域吉安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1)垂直生物滞留带工程:布设面积共计约8220m2;(2)重点支流入河口人工湿地建设工程:种植面积约为6000m2;(3)生态驳岸工程:种植面积约为18400m2;(4)沉水植物工程:共计约13800m2;(5)水生生物操纵工程:投放面积共计约87000m2。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约2415.5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本级安排及上级专款。
六、建设工期:18个月。
七、本项目文件有效期两年,超过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且未获准延期,项目文件自动失效。
八、接文后,请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1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