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永川区县道路面大修及改造升级项目-S209荣江路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永水利审〔2021〕44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县道路面大修及改造
升级项目-S209荣江路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永川区畅恒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永川区县道路面大修及改造升级项目-S209荣江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司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本方案编制目的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等基本正确,编制内容全面,基本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标准》(GB50433-2018)规定,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的深度。
二、工程水土流失预测时段、规定基本合理,水土流失预测范围、时段、方法和结果基本正确。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 4.35hm2。
四、水土流失防治原则和目标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合理。
五、原则同意该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本工程水保措施包括工程措施和临时措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基本合理。
该工程为已完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在主体工程中已列,其已列防治措施包括,其中:M7.5浆砌片石排水边沟265m,彩条布临时覆盖20000m2。(详见方案报告表)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计划安排,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中应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七、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估算审核投资47.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8.7万元。
八、其它要求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二)建立水土保持防治责任制,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
(三)请你司收到本许可决定后尽快向我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
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