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来苏、双石天然气管道及配气站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永水利审〔2021〕144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来苏、双石天然气管道及配气站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永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提交的《来苏、双石天然气管道及配气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18-500118-45-02-059091)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目的和意义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22年,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1.29hm2。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六)工程水土流失预测时段、范围合理,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工程总投资280.2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23.18万元,方案新增水保投资57.10万元。新增投资中:植物措施0.25万元,监测措施费5.60万元,临时措施费2.98万元,独立费用16.92万元,基本预备费1.5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9.80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八)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
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
2、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