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临江河永川城区上游重点河段 (水电校段、财经校段)综合治理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永水利审〔2021〕169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临江河永川城区上游重点河段
(水电校段、财经校段)综合治理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永川区临江河永川城区上游重点河段(水电校段、财经校段)综合治理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经审查,同意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一)同意永川区临江河永川城区上游重点河段(水电校段、财经校段)综合治理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二)《报告》中项目所在河道为东岳河、萱花河,设计防洪标准取50年一遇,基本符合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
(三)工程河段设计堤顶高程均满足洪水位要求。
(四)项目建成后,不影响河道正常行洪,不影响现有水利设施,对防汛抢险无不利影响,对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较小。
二、涉河建设方案
(一)《报告》推荐的涉河建设方案基本可行,原则同意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二)工程主要由新建防洪护岸工程和附属工程组成。工程治理河道中心线长度324.22m,新建防洪护岸由水电校段和财经校段组成,合计新建防洪护岸全长372.48m,利用已成改建桥梁桥台、挡墙段110.62m;新建人行梯步1处;恢复重建三王沟山坪塘1口。
(三)防洪护岸工程:水电校段堤防型式采用C20埋石砼衡重式挡墙+防护栏杆+堤顶通道;财经校段堤防型式采用C20埋石砼衡重式挡墙护至场坪地面高程+人行便道+防护栏杆+草皮绿化。
附属工程:山坪塘挡水建筑物采用C15埋石砼重力坝(埋石率20%),大坝上游设0.3m厚C25混凝土防渗面板,坝长40.5m,坝顶宽2.5m,坝顶高程353.50m,坝体分为溢流坝段、非溢流坝段。泄水建筑物采用坝身溢流,溢流坝长2.0m,溢流堰采用无闸开敞式实用堰,堰顶高程为352.20m。放空建筑物采用坝内埋管方式,采用DN200×6mm钢管。
三、其他要求
(一)你单位要妥善处理好工程涉及的第三者权益,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二)你单位要加强施工期间的组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度汛方案和防洪预案,服从各级防汛机构的统一指挥,确保建设期间行洪安全。
(三)你单位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维护河道生态环境,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拆除临时施工设施,清理干净弃土、弃渣等碍洪物,确保行洪安全。
(四)工程竣工后,你单位应向我局报告申请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附件:主要参数及控制坐标表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