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39H/2022-00182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2-04-29 | 发布日期: | 2022-05-27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安镇石松金门联合农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39H/2022-00182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 ||||
成文日期: | 2022-04-29 | ||||
发布日期: | 2022-05-27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安镇石松金门联合农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
有效性: |
永发改审批〔2022〕212号
关于吉安镇石松金门联合农机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吉安镇石松金门联合农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永吉府函〔2022〕1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代2204-500118-04-01-486083),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镇石松金门联合农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吉安镇金门村岩湾村民小组。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农机服务中心库棚1241.69平米,地面硬化约1669.50平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约147.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安排。
六、建设工期:7个月。
七、本项目文件有效期两年,超过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且未获准延期,项目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抓紧完善相关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委审批。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