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永川区青峰镇护岸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永水许可〔2024〕87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青峰镇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站:
你单位提交的《永川区青峰镇护岸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及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就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一、工程位置和任务
工程位于永川区青峰河支流小拱桥河牌坊坝村段。
工程主要任务:修复洪水冲毁的河道、清除河道淤积的土石恢复河道过水能力,防止洪水灾害,减少水土流失。
二、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基本同意工程河段防洪标准为:工程位于农村河段,防洪标准10年一遇。
(二)基本同意推荐的堤线方案,同意工程确定的护岸顶高程。
(三)同意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总长0.4km,新建护岸河段长度约608m,新建格宾挡墙镇脚608m,新建C20砼预制板步道长608m。
三、工程总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基本同意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护岸工程为5级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二)基本同意《初设报告》工程总体布置。
本工程治理河段为青峰河支流小拱桥河牌坊坝村段:治理河段长0.4km。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0.4km,新建护岸河段长度约608m,新建格宾挡墙镇脚608m,新建C20砼预制板步道长608m,修复步道开裂长111m。
(三)基本同意河岸堤型选择,本次新建护堤主要型式为:仰斜式砼挡墙护岸。
(四)主要建筑物设计。
1、护岸工程
2、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河道全段进行清淤,清淤范围为0+000~0+400,清淤深度在0.5m~1.5m,根据河道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堤顶路面修复
本次整治拟切割、拆除开裂部分路面,对开裂部位基础进行开挖回填,开挖深度为1m,竖直开挖,回填压实度不低于91%。回填完成后按原状重建坝顶路面。
四、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工期为3个月。
五、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约79.88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64.54万元。具体以区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六、其他
(一)请你单位抓紧完善开工前相关手续,及时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二)请你单位按照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复的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落实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4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